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单位职能简介..................................(1)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1 )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2 )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预算情况..................................(3 )
(二)支出预算情况..................................(3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3 )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4 )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4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4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4 )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5 )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5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6 )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6 )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6 )
十一、名词解释......................................(7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旺苍县公路养护事务中心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公路养护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组织养护管理县境内的国、省、县道公路,保证公路完好畅通。
3.负责全县公路养护行业统计工作。
4.负责全县国省干线公路应急抢险、保通保畅的统筹协调工作。
5.承担全县公路行业安全、应急保障等工作。
6.负责下属各道班养护技术业务指导、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业务技术培训学习。
7.参加公路工程项目的交工、竣工验收。
8.掌握管养公路的相关信息资料。
9.在上级技术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科学研究和推广新技术工作,对县管公路实行科学养护。
10.承担全县国省干线公路路产路权维护工作。
11.完成县交通运输局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旺苍县公路养护事务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1.抓好养护工程项目。一是对S303线东河镇东城中学至双汇镇段20公里大中修工程纳入省厅2024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年度计划,争取2024年全面完成。二是完成普通国省道灾害防治工程项目3处。三是改造农村公路危桥3座。四是积极对接省厅完成普通国省道沿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2处入项目库,争取2024年建设完成。
2.抓好国、省、县乡道的日常养护管理,提高养护技术水平和道路通行能力,做好路面保洁、保畅、保通工作,确保国、省道PQI指数达到90以上,县乡道好路率达到85%以上,公路日常晴雨天通车率达到98%以上。
3.抓好管养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及上报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管养路段、桥梁安全隐患维修计划,确保管养道路、桥梁、隧道安全畅通。
4.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加强安全消防管理,落实责任措施,确保年度死亡和重伤人数为零。
5.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机制。
6.抓好效能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综治维稳、党政信息等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旺苍县公路养护事务中心为旺苍县交通运输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5个。总编制124名,其中事业编制124名。在职人员总数111人,其中:事业人员11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旺苍县公路养护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39252899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50342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旺苍县公路养护事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3925289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252899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旺苍县公路养护事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39252899元,其中:基本支出20295199元,占51.7%;项目支出18957700元,占48.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公路养护事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9252899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50342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252899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08471元、卫生健康支出672162元、交通运输支出32421349元、住房保障支出1350917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旺苍县公路养护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252899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4750342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08471元,占12.25%;卫生健康支出672162元,占1.71%;交通运输支出32421349元,占82.6%;住房保障支出1350917元,占3.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3007248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801223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672162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350917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32421349元,主要用于:职工基础绩效、工资、保险、福利费、临聘人员工资保险和办公费及差旅费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公路养护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295199元,其中:
人员经费1887005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支出。
公用经费142514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旺苍县公路养护事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预算压减。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公路养护事务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公路养护事务中心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
2024年,旺苍县公路养护事务中心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25140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35140元,增加19.76%。主要原因是2024年党建经费、工会经费和福利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单位共有车辆0辆;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预算39252899元。其中:人员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18870059元;运转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11638284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4000000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用于单位职工基础绩效、工资、保险、福利费、临聘人员工资保险和办公费及差旅费等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