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
(一)单位职能简介..................................(2)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4)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6)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7)
(一)收入预算情况..................................(7)
(二)支出预算情况..................................(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8)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8)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1)
十一、名词解释.....................................(1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制定全县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牵头制定全县服务业发展规划,承担服务业发展的协调、指导、考核职责;调查研究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3、承担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流通业发展规划,推进流通体制改革,促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流通标准化体系建设;监督相关部门做好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再生资源流通、汽车(新车、二手车)流通、药品流通等特殊流通领域行业;组织拟订全县流通领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4、承担培育建设全县商贸流通体系,发展城乡市场工作;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大宗商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
5、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组织拟订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拓展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建设。
6、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承担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市场调控工作。
7、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承担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申报、实施的协调与指导工作;贯彻落实鼓励出口政策,研究推广国际贸易方式,指导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和各类进出口业务相关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8、负责在旺企业在外省市及境外投资的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国内外投资人和企业到旺开展投资考察、项目洽谈。
9、贯彻国家、省、市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统计分析全县外商投资情况;会同相关部门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10、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监督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和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区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11、监督以旺苍县名义在县外举办的各种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经贸活动;监督在县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工作。
12、承担友好城市商贸活动的发展与合作工作。
13、负责全县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抓经济运行。强化指标分解,研究细化各行业增速目标,分解到相关行业和具体企业,落实到具体绝对值和增速,实现“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强化统筹调度,认真落实周调度机制,扎实开展月评比活动,针对未实现预期、增长潜力大的批零住餐、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文旅等重点产业,加大部门协同,整合政策资源,合力促进指标提升。强化服务保障,认真落实领导挂联制度,切实落实各项涉企优惠政策,及时帮助企业化解发展中面临的各类困难问题,确保企业“稳得住、壮的大”。强化企业招引,以现代商业贸易产业专班为抓手,突出县域商业体系、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板块等重点,抓好资金争取和项目招引,积极吸引世纪华联、万达影院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入驻,带动服务业产业整体发展。
2、抓消费促进。持续开展好“一月一活动”主题消费促进活动,持续炒热“红场夜市”“红桥月色”“清流茶事”等消费新场景。不断丰富夜间餐饮、购物、娱乐、文化休闲等业态,完善夜间出行消费交通配套,建设夜间消费集聚区。指导餐饮协会和餐饮企业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美食促销,丰富餐饮品类,推介以米仓茶宴为核心品牌的优质特色餐饮和地方特色美食,筹备建设茶产业体验馆,打造体验式消费场景。积极组织商贸企业参加“万企出国门”“川货全国行”“惠民购物全川行”等市场拓展“三大活动”,利用西博会、电商博览会、广元女儿节等重点经贸活动平台,不断提升“旺苍造”“旺苍产”农特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抓企业培育。拟定企业培育任务清单、主辅分离企业培育清单、空缺指标企业培育清单、统计挖潜企业培育清单、重点引进企业培育清单6个责任体系图,将各单位负责的“两上”企业培育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和大督查内容,实行周调度机制,每月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确保企业培育能够持续有序。积极协调好装卸搬运和仓储业指标、软件和信息技术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指标、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指标、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指标的落实任务。力争全年完成限上批零住餐企业8户和规上服务业企业4户的培育目标。
4、抓项目投资。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储备包装一批服务业产业发展项目,统筹推进大中坝商业综合体、电子商务产业园、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县域商业体系项目等一批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全面加快推进金科天宸二期商业综合体项目、栖凤苑凤凰智慧市场、西城农贸市场、和成云著星级酒店、红星市场和中心镇市场改扩建等项目建设,尽快推动“一品天下·旺苍会客厅”项目2024年内开工建设,为全县商业贸易发展贡献新的增长点。
5、抓外经外贸。按照稳外贸外资基本盘的总体要求,加大外贸企业培育力度,引导企业转型发展,挖掘对外贸易新的增长点。积极引导县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企业参加进博会等国际性展会,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增加实绩业务量。紧跟旺苍润佳源、广元松善堂和旺苍开农贸易等几家重点外贸企业拟出口的订单,抓进口业务拓展,做好外贸一企一策指导。
6、抓业态优化。坚持新建培育与改造提升并举,大力规范主城区商业业态布局。重点打造特色商业步行街、专业市场,提升改造商业综合体,逐步形成具有旺苍本地特色,建设以新城片区消费中心为引领,老城片区、马家渡片区、红旗坝片区商业中心为骨干,新华街、红军城、凯旋城、大中坝、红旗坝、杨家湾、白水新区、红桥、绿桥等九个区域特色商业圈为支撑的商业发展布局。深入推进产业融合,积极培育新型商业业态。大力发展假日经济、夜间经济,提升传统消费能级。培育壮大本土电商平台,发挥利用好电商直播基地的作用,持续开展网络直播带货、农特产品专场推介活动。大力发展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支持发展直播电商“云上经济”。培育壮大各类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双向提速,鼓励企业依托新型消费拓展市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旺苍县商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旺苍县商务局总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8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12人,其中:公务员4人,比上年减少1人,原因为2023年调出2人、调入1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比上年增加1人,原因为调入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旺苍县商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086173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08609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安排项目资金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208617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86173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2086173元,其中:基本支出1774873元,占85.08%;项目支出311300元,占14.9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086173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08609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安排项目资金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8617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080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196元、卫生健康支出69776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8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40397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86173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608609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安排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0804元,占66.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196元,占8.97%;卫生健康支出69776元,占3.3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8000元,占14.76%;住房保障支出140397元,占6.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621159元,主要用于:位行政人员经费支出及单位运行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6910元,主要用于:开展党组织活动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 (项)2024年预算数为742735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87196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5352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442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88000元,主要用于:服务业、外贸报表统计补助。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200000元,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发展相关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40397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74873元,其中:
人员经费157474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0012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6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6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旺苍县商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0129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0599元,增长5.6%。主要原因为2024年初预算将党组织互动经费纳入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预算23716221元。其中: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820元;部门项目10个,涉及预算19925801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3787600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开展党组织活动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单位事业人员经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服务业、外贸报表补助等支出。
(九)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项):指商业服务业发展相关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