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单位职能简介..................................(1)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5)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6)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预算情况..................................(7)
(二)支出预算情况..................................(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7)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8)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1)
十一、名词解释....................................(1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委统战部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2.组织协调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干部培养规划,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推动学校、医院、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党外干部安排工作。协助各级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统筹推进网络统战工作,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制定年度政党协商计划,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研究拟订民族工作中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7.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8.规范民间信仰活动,依法管理民间信仰,维护民间信仰信众的合法权益;挖掘民间信仰中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引导民间信仰信众爱国守法、团结友善,服务社会、维护和谐。
9.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县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开展统战工作。
10.负责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11.承担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工作,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2.统一领导港澳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调查研究,并提出全县港澳门统一战线工作建议,加强同香港、澳门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的联系工作。
13.统一管理台湾事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对台工作计划及实施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开展对台统战工作。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县级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对台工作,指导县级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商联和其他人民团体有关重点人物、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台工作。调查研究对台交流合作、人员往来发展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开展对台交流联络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我县对台经贸工作和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对台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指导全县对台宣传、涉台教育,负责有关台湾工作的新闻发布。统筹协调全县涉台法律事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涉台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县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县台胞台属联谊会工作。
14.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负责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在相关统战团体的安排,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县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5.指导中华职业教育社工作。开展职业教育研究与实验,宣传国家有关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积极参与科技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资助贫困青少年接受职业教育,实施教育扶贫;对残障人员等特殊群体实施职业培训,为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做贡献;支持民办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
16.负责县九广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拟订县九广合作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九广合作项目的实施、督促检查,承担与九三学社中央及各地九三学社组织的联络联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九三学社中央及各地九三学社组织来旺开展的考察、调研活动的协调工作。
17.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统一领导县民族宗教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及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18.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委统战部2024年重点工作
1.持续加强统战系统思想政治引领。制定统战系统思想政治引领总体计划,组织全县统一战线成员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战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会议精神,坚持大团结大联合,采取“主题教育+专题研讨+成果分享”的方式,广泛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动员统一战线成员积极融入旺苍经济社会发展。
2.聚焦中心大局提升统战工作实效。提升广大统战成员参政议政质效,聚焦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坚持开放合作交流,借助统战系统各类平台对外推介旺苍。深化“九广合作”,争取更多项目资金和人才落户旺苍。加强基层统战工作示范基地建设,彰显统一战线助力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优势作用。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3.全力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宣教,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积极争取“两项”资金,助力乡村振兴。巩固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创建成果,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建设。依法打击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非法组织、非法活动。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和少数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三支队伍”建设,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
4.防范化解统一战线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深入排查涉民族宗教、涉港、涉台及涉海外统战工作等领域风险隐患,做好防范处置。严格落实统一战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监测研判、风险评估、应对处置和舆论引导。做好新时期网络统战工作,抓好网络统战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落实基层宗教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常态抓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探索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综合评价,积极组织知联会、新联会开展助力乡村振兴、医疗教育、扶弱济困等社会服务活动。支持知联会、新联会加强自身建设,支持新联会创建实践创新基地和在有条件的乡镇设立分会。完成新联会党支部建设。
6.推进港澳台侨和海外统战工作创新发展。抓好港澳台侨资源数据库建设,做好华侨回国定居审批工作、“三侨生”加分申报工作。面向社会各界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侨法和涉侨法律法规,持续开展“暖侨行动”。积极对接市侨办,争取资源助力乡村振兴。加强侨联自身建设,用好“侨胞之家”。积极参加省市侨联组织的交流考察和推介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统战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统战部人员总编制14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6名。在职人员总数15人,其中:公务员8人,比2022年度增加1人,变化原因是增加县民族宗教局副局长1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编人员5人,比2022年度减少1人,变化原因是调出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统战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委统战部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846172.56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8448.56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调资增加引起的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统战部2024年收入预算2846172.5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46172.56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统战部2024年支出预算2846172.56元,其中:基本支出2607736.56元,占91.62%;项目支出238436元,占8.3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846172.56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8448.56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调资增加引起的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46172.56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0992.5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030元、卫生健康支出96357元、住房保障支出195793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统战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46172.56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88448.56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调资增加引起的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0992.56元,占76.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030元,占13.11%;卫生健康支出96357元,占3.38%;住房保障支出195793元,占6.8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235589.56元,主要用于:部机关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培训费、差旅费、党组织活动、工会费、福利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38436元,主要用于:各民主党派经费、文开善专项经费、九广合作和对台工作经费、民主党派茶话会等专项经费、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经费、县处级以上老干部经费等6个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706967元,主要用于机关工勤和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务交通补贴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111972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61058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54609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174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95793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07736.56元,其中:
人员经费230603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01699.5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2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2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2024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县委统战部下属局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01699.56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3296.56元,增加12.4%。主要原因是:党组织活动经费增加和2023年调资增加引起的公用经费基础增加等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县委统战部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县委统战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县委统战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9个,涉及预算2846172.56元。其中:人员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2306037元;运转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306099.56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234036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各民主党派经费、文开善专项经费、九广合作和对台工作经费、民主党派茶话会等专项经费、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经费、县处级以上老干部经费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