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好水资源保护。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决守好水资源“三条红线”。持续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和水资源调度管理,切实规范取水行为。深入开展节约用水、节水评价工作,实施节水源头控制和过程管理,确保全县年度用水总量小于年度控制目标。
二是抓好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坚持“控增量、减存量”,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加强河道周边垃圾、杂物清理,突出整治东河、黄洋河等河流沿线乱倒弃土弃渣、随意破坏河流岸线等行为。
三是抓好水污染防治。切实加强东河等省考断面水质不稳定的流域治理,确保水质达标。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设施建设,确保县城区、建制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2%、79%。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确保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稳步提升,73%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四是抓好水环境治理。着力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突出抓好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加大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和长效管护,确保全县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无劣V类水体。统筹整合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项目、资金,全力抓好东河流域综合整治和水生态保护,推进东河流域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确保东河流域水体稳定保持在Ⅱ类标准。
五是抓好水生态修复。加强25座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确保按生态要求下泄流量。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0平方公里。持续推进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大力开展水生生态修复,确保国家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湿地保护率达22.22%。
六是抓好执法监管。认真落实《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化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合作机制,依法严厉查处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采矿、非法倾倒废弃物等破坏河流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不折不扣将中央和省、市、县各项部署落到实处,确保我县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