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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13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点击量:125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单位职能简介..................................(1)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1)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2)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2)

(一)收入预算情况..................................(2)

(二)支出预算情况..................................(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3)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3)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3)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6)

十一、名词解释......................................(6)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旺苍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简介

行使卫生法律法规赋予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综合执法能力,承担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消毒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以及医疗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采供血机构和卫生专业人员及执业行为的监督职能。

(二)旺苍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重点工作

1.持续开展卫生巡回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经常性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继续开展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消毒卫生、临床用血、医疗质量等工作的专项监督,进一步规范我县医疗卫生管理工作。全面加强经常性卫生监督和“双随机”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的安排部署,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双随机”专项抽检工作任务,工作数据及时准确录入四川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平台。

2.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和监管对象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提高监管对象依法经营意识和卫生管理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凸显卫生监督效果。

3.严肃查处卫生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化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人员资质的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加大行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做到办案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有效、适用法律准确。

4.持续做好医疗“三监管”闭环管理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完成疑似问题线索核查任务,严格查处医疗“三监管”违法行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卫生健康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3个。总编制19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机关工勤编制6名,事业编制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16人,其中:公务员12人,机关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旺苍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旺苍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878595,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2898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动导致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旺苍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收入预算287859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78595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旺苍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支出预算2878595元,其中:基本支出2878595元,占100%;项目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878595,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2898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动导致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78595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177元、卫生健康支出2306774元、住房保障支出217644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旺苍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78595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2898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动导致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177元,占12%;卫生健康支出2306774元,占80%;住房保障支出217644元,占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63984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90193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86012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4941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7736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422221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17644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78595元,其中:

人员经费250532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7326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旺苍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旺苍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73268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1684元,增长9%。主要原因为更好开展工作,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旺苍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旺苍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旺苍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