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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12 来源:县供销社 点击量:113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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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有关“三农”工作、供销合作社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全县供销社的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

(3)在县人民政府授权下,承担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废旧物资、农副产品的经营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储备、调运有关救灾物资工作,组织本系统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4)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引导成员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农村社区综合社等农村基层经营服务组织;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四位一体”综合服务。

(5)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服务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构建绿色生态服务体系。

(6)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农村现代化流通物流网络体系,发展土地托管、电子商务、农村现代物流、茶叶等主导产业投入品、扶贫产品销售等新型业务;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运营和管护,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对接,搞活商品流通,帮助农民提高收入水平。

(7)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研究扶持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政策性建议,了解、反映农民群众和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

(8)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推进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从业人员、农民经纪人技能教育培训。

(9)监督和管理社有资产,把握社有企业发展方向。履行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优化社有资产布局,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10)开展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加强政治建设,建强基层堡垒。一是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深刻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关于供销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认真把握最新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全面掌握新政策、努力适应新时代、新变化,全力把省、市、县委确定的宏伟蓝图转化为生动实践。三是加强自身建设,继续按照市社下达目标任务和县委、县政府两改工作部署,立足“三社融合”(基层社+村集体经济+专业合作社),着力“四位一体”(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继续做好基层社新建、改造工作。

(2)全力拓展业务,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做实农业社会化服务。以农业社会化服务队为抓手,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为农民提供代耕代种、机播机收、统防统治、统购统销等农业生产性服务,推动农业生产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全面完成1.3万亩土地托管任务;二是持续抓好化肥淡储旺供。严格按照《旺苍县化肥淡储旺供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化肥淡季储备网点的管理,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完成化肥的储备、销售任务,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稳价保供;三是持续做好废弃农膜回收。加强对废弃农膜回收站点的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收购凭证、收购台账、销售发票“三单合一”制度,根据实际回收数量积极申报回收补贴。四是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全力推动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项目落地落实,积极吸纳全县及周边地区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入驻,确保早日建成投产。

(3)努力开拓进取,践行使命担当。一是加强项目争取,用好用活省级综改资金,以及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各项支持政策,主动争取发改、农业农村、财政、商务、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支持。二是做亮供销金字招牌,以建设“国家队”为己任,着力服务于三农,努力成为农民群众的“贴心人”、“打工队”。不断壮大社有企业,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供销网络建设,用好用活“天府乡村”集体商标标识,继续做好申报相关服务。三是圆满完成全县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供销社的行业优势,加强与运输、物流等单位协作,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省级“金通工程”样板县创建、茶元乡村振兴示范片打造、龙凤现代粮油园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四是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兄弟单位的联系、交流及合作,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动态,学习先进经验,争取更多支持,全力做好新时代“供销+”文章。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旺苍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总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13人,其中:公务员10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10.51万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旺苍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4019521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95802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401952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19521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4019521元,其中:基本支出2667761元,占66.37%;项目支出1351760元,占33.6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019521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95802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19521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5631元、卫生健康支出86676元、住房保障支出170981元、农林水支出1300000元、商业服务业支出1816233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19521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095802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5631元,占16.06%;卫生健康支出86676元,占2.16%;住房保障支出170981元,占4.25%;农林水支出1300000元,占32.34%;商业服务业支出1816233元,占45.1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417656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27975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8667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3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415079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71105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30049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70981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19521元,其中:

人员经费237479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9297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厉行节约。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73977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6505元,增长2.4%。主要原因正常波动。

(数据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1,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共有车辆0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1351760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76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350000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事业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