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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关于哈密—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旺苍段)项目拆迁房屋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11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501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征收公示〔2024〕2号

东河镇福临村、金石村、狮子村,黄洋镇太阳村、金华村,高阳镇鹿渡村、向阳村,国华镇牌坊村,双汇镇永庆村、莲花村,龙凤镇天井村、人民村,天星镇红光村、光辉村、新农村各被拆迁户及群众: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法>的通知》(广府规〔2023〕2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哈密—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旺苍段)项目拆迁房屋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等情况公示如下:

一、欢迎被拆迁户及广大群众进行监督举报,监督的重点是:房屋的所有权、结构、面积、补偿标准是否准确;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类别、数量、补偿标准是否准确等。

二、被拆迁人弄虚作假骗取补偿的,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补偿资格。

三、凡对拆迁房屋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等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2024年3月11日至3月15日)向旺苍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咨询、反映和举报(0839-4209591)。

四、本公示内容可在http://www.scgw.gov.cn网站查阅。

特此公示。


附件:哈密—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旺苍段)项目拆迁房屋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公示表



旺苍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