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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信息公示(2024年2月20日)
发布时间:2024-02-20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点击量:260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信息(自然人)
填报单位:旺苍县交通运输局 填报时间:2024年2月20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许可内容 许可决定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受理条件 设定依据 办理流程
杨静勇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40130-000248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2024-1-30 2024-1-30 2028-1-29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设立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许可程序予以办理。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车辆其他要求: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第十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行政法规,第二十四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何海全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40129-000425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换发) 2024-1-29 2024-1-29 2028-1-28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提前10个工作日,持原证件(正、副本)到原发证机关换发新证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因损坏、污损,需换发新证的,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六条。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八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杨静勇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40130-000256 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转入) 2024-1-30 2024-1-30 2024-6-30 车辆转籍后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十三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成春兰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40201-000150 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转出) 2024-2-1 2024-2-1 车辆转籍、过户的,应到想原发证机关提出转出申请,交回《道路运输证》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赵甲刚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40205-000345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2024-2-5 2024-2-5 2028-2-4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设立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许可程序予以办理。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车辆其他要求: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第十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行政法规,第二十四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张帆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40205-000302 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转入) 2024-2-5 2024-2-5 2024-9-30 车辆转籍后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十三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陈俊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40206-000277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2024-02-06
2024-2-6 2028-2-5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设立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许可程序予以办理。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车辆其他要求: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第十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行政法规,第二十四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马春明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40206-000113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换发) 2024-2-6 2024-2-6 2028-2-5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提前10个工作日,持原证件(正、副本)到原发证机关换发新证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因损坏、污损,需换发新证的,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六条。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八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张帆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40205-000305 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转入) 2024-2-5 2024-2-5 2024-10-20 车辆转籍后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十三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赵甲刚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40205-000358 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转入) 2024-2-5 2024-2-5 2024-7-31 车辆转籍后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十三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陈俊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40206-000338 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转入) 2024-2-6 2024-2-6 2024-6-30 车辆转籍后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十三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