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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旺苍县孙家坝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1、B-02等五个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指标调整论证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06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362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本次论证地块位于旺苍县东河镇孙家坝滨河路一带,位于中国红军城西侧,县城主城区北部,相隔东河,现状为部分居民区、川北王酒业厂房、孙家坝安置房及东河印制公司总部机关旧址,地势平坦、稳固。

规划修改背景

为完善城市功能配套,加快县域商业经济发展,打造县域商业消费新场景,推动县域商业贸易提档升级,不断推动我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孙家坝片区商业发展,将与中国红军城、新城构成环状经济休闲带,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配套,带动孙家坝区域和滨水经济休闲带高速发展,打造具有旺苍红色文化历史元素和浓郁川东北地域特色的城市会客厅,成为旺苍文商旅融合发展的靓丽新名片。

规划修改内容

本次调整地块涉及《旺苍县孙家坝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区中的B-01(公园绿地)、B-02(商业用地)、B-03(服务设施用地)、B-04(文物古迹用地)及C区中C-07(居住用地)地块,共计5个地块7.0158公顷(约105.24亩)。符合《广元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试行版)》等控制要求。

规划论证结论

在《旺苍县孙家坝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保证了原规划结构的完整性、不涉及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与中国红军城、新城构成环状经济休闲带,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配套,带动孙家坝区域和滨水经济休闲带的高速发展,使孙家坝区的建设发展更为有序,更为经济,更具有操作性。

用地指标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代码

用地面积(ha)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m)

绿地率(%)

配建要求

B—01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070102

0.4144

≤4.22

≤27.66

≤80

≥25.23

停车位配备45辆。商业用地兼容比12.23%。

B—02

商业用地

0901

2.6515

≤1.8

≤50

≤24

≥10

配建地下停车场,按照机动车(车位/100㎡地上计容建筑面积)≥0.6配备,同时在文物建设控制地带内控制建筑高度15m。

B—03

文物古迹用地

1504

0.4778

-

-

-

-

文化活动

C-07

公园绿地

1401

1.3251

-

-

-

-

广场用地

C-11

商业用地

0901

2.1470

≤2.0

≤40

≤24

≥20

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农贸市场,机动车(车位/100㎡地上计容建筑面积)≥0.8。

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二)本规划依据旺苍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三)公示时间: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3月6日;

(四)公示地点: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gw.gov.cn)、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项目现场;

(五)反馈意见方式:敬请利害关系人以及广大市民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建设相关事项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1.来信请寄至:旺苍县西凤巷104号,旺苍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628200

2.联系电话:0839-4315042

(六)本公示最终解释权属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