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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信息公示(2024年1月30日)
发布时间:2024-01-30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点击量:2492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信息(自然人)
填报单位:旺苍县交通运输局 填报时间:2024年1月30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许可内容 许可决定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受理条件 设定依据 办理流程
何吉翠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40124-000266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2024-1-24 2024-1-24 2028-1-23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设立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许可程序予以办理。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2.车辆其他要求:(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2.年龄不超过60周岁;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第十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行政法规,第二十四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何吉翠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40124-000285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2024-1-24 2024-1-24 2025-1-31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经营者投入的车辆符合条件的,配发《道路运输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行政法规,第二十四条。2、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部门规章,第十二条。3、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部门规章,第十六条。4、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部门规章,第三十五条。5、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六条。6、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十三条。7、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十四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罗华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40126-000069 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转入) 2024-1-26 2024-1-26 2024-6-30 车辆转籍后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十三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旺苍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信息(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填报单位:旺苍县交通运输局 填报时间:2024年1月30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许可内容 许可决定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受理条件 设定依据 办理流程
旺苍县铭恒驾驶员培训学校 91510821752325553C 索怀坤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40122-000079 教练车备案证办理(配发) 2024-1-22 2024-1-22 申请教练车道路运输证配发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法律,第二十条。 受理→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