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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旺苍县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4 来源:县教育局 点击量:1032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旺苍县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

现将《旺苍县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平安。


旺苍县教育局 

2023 年2月10日

 旺苍县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及时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全面提升我县各学校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高效组织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损失,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若发生 “一般”级别及以上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标准),应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由政府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若发生“一般”级别以下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报告,并寻求相应支持。

(二)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

应急工作小组及学校负责人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把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三)预防为主,防治并重。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和预警,及时发现食品安全事件苗头,防患于未然;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认真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四)科学决策,联防联控。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教育行政部门要迅速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取得联系,准确研判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利用科学手段和技术装备,提高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水平和能力,依法依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二、职责分工

(一)应急领导小组

1. 成立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领导小组”),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办公室、工委办、学校安全与后勤管理股、督导室、教育股、计财股、人事股、政策法规股、电教站,社管股、审监股等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2.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学校安全与后勤管理股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建立健全会商、信息发布和督查等制度,负责联系市场监管、公安、卫健、农业等部门,组织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收集、汇总、上报突发事件处置情况。 3.根据事件处置需要,领导小组下设事件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稳定维护组、新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六个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各工作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二)职责分工


1. 事件调查组。审监股牵头,派出人员赴现场,协同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应急抽检,调查事件发生原因;评估事件影响,查明事件责任,提出调查处理建议和整改防范措施;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局督促、指导涉案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责任股室:审监股、学校安全与后勤管理股、社管股)

2. 危害控制组。学校安全与后勤管理股牵头,协同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负责采取控制措施,监督、指导、协助事件发生地职能部门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追溯可疑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责任股室:学校安全与后勤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3. 医疗救治组。教育股牵头,协同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和相关医疗机构,负责及时疏散转移师生,制定最佳救治方案,建立救治绿色通道,指导事件发生地职能部门对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治。(责任股室:教育股、人事股)

4. 稳定维护组。电教站牵头,协同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指导事发地加强社会治安管理,负责组织事件现场的治安管理、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工作;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趁机作乱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化解因突发事件造成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责任股室:电教站、工委办)

5. 信息联络组。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对接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网信办、县政府新闻办等有关部门,及时掌握事件发展情况,及时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县委、县政府报告情况;负责统计事故灾情损失,并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做好舆论引导,把握报道工作的正确导向,联系协调新闻宣传单位做好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责任股室:办公室)

6. 后勤保障组。计财股牵头,协同有关部门,负责突发

事件应急救援经费和救援物资筹备,保障应急救援的一切供给和需求,妥善安置灾后师生,帮助学校尽快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责任股室:计财股、督导室。)

三、处置程序

(一)启动预案。县教育局在收到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后,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二)医疗救援。学校在收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第一时间拨打“120”,救护伤者,及时疏散转移师生,将事件损失降到最低。医疗救治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学校实施救援。

(三)封存食物。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危害控制组尽快赶赴事发学校,通知学校立即停止食堂的供餐及生产活动,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剩余食物及原料、留样食品,追回已出售的可疑中毒食品;封存工具、设备和现场;所有食品从业人员不得流失。

(四)及时报告。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学校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教育主管部门、业务监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症状、人数等。县教育局在接到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后,若初步研判为“一般”以上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同时告知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

(五)调查处理。事件调查组积极配合卫健、市场监管、

公安等部门,迅速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学校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配合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六)信息发布。信息联络组要及时准确掌握事件真相以及舆情态势,对接网信办、县政府新闻办,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及时发布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回应社会关切。任何人不得私自对外扩散消息,更不得对事件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七)稳定情绪。事件发生后,稳定维护组要积极做好与中毒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工作,积极化解因突发事件造成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四、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学校要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件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的师生,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二)责任追究。各学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在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总结报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善应急预案,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及时上报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