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要求经营主体建立口腔诊所医疗器械进货查验、供方资质审核、医疗器械储存、效期管理等医疗器械管理制度。经营场所必须具备与医疗规模相适应的医疗器械存储空间,具备所使用医疗器械说明书要求的存储设备器具,公示使用的主要口腔科器材资质信息和国家药监局查询途径,并诚信承诺。每年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并形成报告,不断完善质量管理措施,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二、明确执法重点。日常监管中着重检查购进渠道合法性;是否履行药品、医疗器械购进查验并保存随货通行单和购进单据;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行为;是否按照说明书或标签标示储存;植入和介入类种植牙是否建立使用记录并永久保存;是否存在委托无《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单位加工定制式口腔义齿的行为等。严格按照《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围绕医疗器械供货商资质审查、验收、储存、使用等环节,开展稽查执法办案和源头追溯,加强供货企业监管,规范和打击相结合,不断规范医疗器械供应市场。
三、提升监管合力。与卫健部门统筹开展现场联合检查,科学制定联合检查项目和内容,有侧重地开展口腔器械、药品、质控现场联合检查,增强监管科学性。统一口腔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药品、质控现场监督检查标准,明确口腔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药品使用质量监管责任划分,规范各自的检查工作重点,提高监管靶向性。强化交流机制,凝聚监管合力,有效建立起两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梳理监管风险点,互相通报信息,实现数据共享,充分发挥“1+1>2”的监管合力。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检查口腔诊所及口腔科20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10个。(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仕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