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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曾家山旅游度假区天星—盐河片区旅游基础设施盐河游客中心建设项目用地性质及规划指标调整论证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23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279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本次拟调整用地位于盐河镇镇区,拟调整用地属盐河镇规划形成“一干多支”的路网结构系统中一干的一部分,由省道 303 串联旺苍县对外的联系,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改善区域旅游基础欠缺现状,强化用地对外旅游咨询,停车服务的优势。


规划修改背景

随着盐河镇境内光头山森林公园及盐井河一龙潭子原生态风景区的大力发展,景区内基础设施不完善,旅游旺季不能够有效的聚集和分散游客及车辆,导致自驾车辆无处停放,游客无处咨询及休憩,其次根据三区三线成果,项目属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仍属于“过渡期”,用地开发管控条件不明;同时,项目位于现行总体规划范围外,未纳入相关规划,属于规划管控的空白区域,项目建设用地管控条件无法落实。因此,需要对此地块属性及地块开发强度指标进行调整及确定。

规划修改内容

拟调整地块用地面积3.2304 公顷,商业用地面积为 2.1058 公顷,地块个数为 2 个,YH-C-01-07地块用地性质:商业用地(0901),容积率≤0.4;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12m;绿地率:≥20%;交通出入口方向:东南侧;符合《广元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 试行版)》等控制要求。停车位:参照《旅游风景区停车场规划设计规范》的市区外的风景名胜区停车位数标准并结合实际确定项目停车位数量。

YH-C-02-03地块用地性质:公路用地(1202),面积为 1.1246 公顷,参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 124号)执行。

规划论证结论

符合《广元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试行版)》等控制要求。在《旺苍县国华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基础上,保证了原规划结构的完整性、不涉及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充分研究国华片区盐河镇近期旅游建设与远期旅游组团发展之间的关系;近期用地布局与远期基础设施建设;近期道路建设和远期交通发展的关系,使盐河镇旅游业的建设发展更为有序,更为经济,更具有操作性。

用地指标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性质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

建筑系数(%)

绿地率(%)

建筑限高

(m)

交通出入口方向

YH-C-01-07

0901

商业用地

2.1058

≤0.4

≤30

≥20

≤12

东南侧

YH-C-02-03

1202

公路用地

1.1246

参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执行。

停车位:参照《旅游风景区停车场规划设计规范》的市区外的风景名胜区停车位数标准并结合实际确定项目停车位数量。

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二)本规划依据旺苍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三)公示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2月23日;

(四)公示地点: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gw.gov.cn)、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项目现场;

(五)反馈意见方式:敬请利害关系人以及广大市民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建设相关事项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1.来信请寄至:旺苍县西凤巷104号,旺苍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628200

2.联系电话:0839-4315042

(六)本公示最终解释权属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