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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有关单位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办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9 来源:县审计局 点击量:259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12月11日,县审计局对2022年度有关单位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办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调查了项目建设管理、竣工结算办理、社会中介机构执业行为等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普济镇人民政府实施项目基本情况。普济镇人民政府实施的4个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以工代赈村民自建等方式确定实施单位进行项目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硬化村道路、联户路等工程。签订合同金额4825378.00元,施工单位申报结算金额4770468.52元,业主审核结算金额4590240.40元。

(二)三江镇人民政府实施项目基本情况。三江镇人民政府实施的2个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以工代赈村民自建等方式确定实施单位进行项目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安全饮水、硬化村组道路和整治山坪塘等工程。合同金额4132789.93元,施工单位申报结算金额4408901.39元,业主审核结算金额4153904.06元。

(三)大德镇人民政府实施项目基本情况。大德镇人民政府实施的5个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村民自建等方式确定实施单位进行项目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安全饮水、硬化村组道路、山洪沟治理等工程。签订合同金额2184939.86元,施工单位申报结算金额2328308.36元,业主审核结算金额2208056.26元。

(四)旺苍县水利局实施项目基本情况。旺苍县水利局实施的3个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进行项目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防洪治理、水库除险加固等工程。签订合同金额16460146.50元,施工单位申报结算金19181449.60元,业主审核结算金额18532465.60元。

(五)县城发公司实施项目基本情况。县城发公司实施的2个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景观提升、健身广场等工程。签订合同金额7521808.57元,施工单位申报结算金额7012784.79元,业主审核结算金额6688012.59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普济镇人民政府、三江镇人民政府、大德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县城发公司等5个部门单位,在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结算办理过程中,基本履行了项目建设主体责任,采取聘请社会中介方式履行结算审核职责,一定程度上节约了财政资金,减少了损失浪费。但审计调查发现,上述5家单位在项目建设管理中还存在工程结算审核把关不严、社会中介机构执业不规范、随意变更项目实施内容等问题和不足。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审核报告失真,多计工程结算价款408046.65元;

(二)社会中介机构执业不规范;

(三)普济镇人民政府2个项目未按批复方案实施;

(四)三江镇人民政府1个项目未按批复方案及设计图实施;

(五)县水利局1个项目未按施工图实施且未履行变更手续;

(六)竞争性谈判过程资料不规范;

(七)变更程序不规范;

(八)未与社会中介审核机构签订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并对县水利局提出以下审计调查建议。强化结算审核监管职责,严格选聘中介机构。加强对外聘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社会中介机构的选聘、合同签订、执业行为。建立审核质量责任追偿机制,按照“谁委托谁负责”的原则,对中介机构提交的成果报告进行审核复查,避免高估冒算、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等行为,提高工程结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有效节约财政资金。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严格落实问题整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逐一进行整改,切实加强对审计中介机构的管理,落实工程造价的严格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