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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旺苍县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12-13 来源:县妇联 点击量:371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旺苍县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我县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县政府印发了《旺苍县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1年,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正式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2021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2022年10月,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12月,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广元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工作部署,县政府妇儿工委负责牵头编制《旺苍县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旨在推动社会政策优先考虑儿童需求,进一步优化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和服务效能,营造健康文明的立德树人社会环境,提高广大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儿童更高水平的全面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拥有天真的童心、烂漫的童趣、快乐的童年。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框架。共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指导思想;第二部分,基本原则;第三部分,建设目标;第四部分,建设任务;第五部分,工作保障措施。

(二)目标要求。到2025年,全县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儿童友好要求在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围绕以红色基因立德树人、用蜀道精神培根铸魂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核心任务基本完成;到2035年,助力广元建成全国儿童友好城市示范市,儿童友好成为全体市民的共同理念、行动、责任和事业,围绕“党群同心、一颗红心、儿童开心、家长放心、人民安心”五个方面,高质量推进我县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工作。

(三)重点任务。方案在全面对表对标国家、省要求和市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旺苍县情,回应关系儿童的健康、教育、托育、医疗、维权、救助、出行、环境等实际问题,制定了包括建立完善儿童友好社会政策、优化提升儿童友好公共服务、精准实施儿童友好权利保障、提质扩容儿童友好成长空间、悉心塑造儿童友好发展环境等重点任务,同时梳理了我县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重点任务从我县儿童发展实际需要出发,短期目标和中长期目标相结合,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既符合国家省市儿纲发展的基本要求,又与县“十四五”规划等行业规划相呼应,具有旺苍的特色创新,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四)组织实施。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建带妇建,县妇儿工委办、县发改局、县妇联要发挥好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职能,各相关部门按职能整合资源开展相关领域儿童友好行动,做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等工作。二是完善政策支持。推动儿童友好理念全面融入全县城市规划建设,积极落实专项债券、用地保障、闲置资源盘活、政府购买服务等体系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强对儿童事业的财政预算,加大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为促进儿童优先发展提供保障。三是强化监测评估。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市民代表、儿童代表组成的监测评估小组,定期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情况进行监测评估,确保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落地落实。四是广泛宣传动员。创新宣传模式,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公益宣传,组织全县儿童提供宣传素材,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宣传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经验和成效,提高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感知度,使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纲要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