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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三举措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切实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发布时间:2023-12-12 来源:县生态环境局 点击量:256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强化宣传,扩大禁放范围。在旺苍电视台、旺苍发布、微信公众号、村社微信群等媒体和平台,充分宣传烟花爆竹禁放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同时,发挥村(居)社教育引导作用、村规民约约束力度,将烟花爆竹禁放纳入森林防火的重点工作,组织党员先锋队在春节期间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活动。按照近几年的监测和分析,将东河、嘉川、木门、三江、普济、黄洋、白水、高阳等8个乡镇全域纳入禁限放区域,为大气质量提升打下坚实区域基础。

二、加强引导,源头管控有力。应急、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烟花爆竹监管,把握好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五个关键环节。严格管控烟花爆竹销售点,特别是对在禁放区域内不按规定销售烟花爆竹的商铺一律清理取缔。烟花爆竹批发公司严禁私自向无证、无照、小贩等销售烟花爆竹,探索试行市民个人购买烟花爆竹身份实名制,鼓励经营点销售电子鞭炮和环保烟花,为大气质量提升营造良好市场基础。

三、严格执法,加大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落地、落细乡镇、村、社三级属地监管职责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纳入“门前双包”开展常态化检查,各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大排查、大整治、大清理”行动,把日常管理和专项管控结合起来,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临时零售点从非法渠道购入烟花爆竹,为大气质量提升建立坚强法治基础。(旺苍生态环境局白全木  史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