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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旺苍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1 来源:县气象局 点击量:385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文字解读:《旺苍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图片解读:《旺苍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旺府发〔2023〕28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旺苍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现将《旺苍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旺苍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8日


旺苍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的意见》(川府发〔2023〕11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气象高质量发展,提升气象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和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技术先进、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红色旺苍、中国茶乡”提供坚强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开放协同的科技创新体系、智能精准的基础业务体系、普惠共享的服务体系、绿色发展的支撑体系、充满活力的人才培养体系。初步构建起气象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气象服务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到2035年,建成符合旺苍高质量发展战略定位、满足旺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智慧气象为主要标志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升,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

二、构建智能精准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三)提升精密气象监测能力。在生态文明建设、粮食安全保障、山洪和地质灾害防治、特色经济作物产业布局等方面着力,优化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全面实施气象监测预警“防风险、补短板”工程,科学加密建设局地预警雷达等气象探测设施,加密建设小流域自动气象站,更新升级单要素乡镇区域自动气象站,改善数据传输能力,重点提高气象灾害易发、人口密集、粮食主产等区域气象监测能力。加强气象装备保障和应急观测能力建设,提升气象探测设备和探测数据有效性、稳定性。建立完善气象探测设施设备属地安全保障责任清单。建设统筹协调机制,整合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部门气象探测资源,推进多源观测资料融合应用,提升观测数据整体效益。(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四)构建精准气象预报系统。提升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能力,提高预报预警精细化程度和准确率,加强分类、分强度的突发灾害性天气监测报警技术本地化应用,完善智能化、数字化、精准化的监测预报预警系统。(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五)打造精细气象服务体系。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共享,推动气象大数据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应用,打造权威统一的气象数据服务平台。提升基层气象灾害预警服务能力,推动预警信息发布深度融入网络、广播、电视、短信等公共信息发布体系。(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委宣传部、县经济信息和科学技术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提升气象信息安全能力。依托气象专网,有效融入“云+端”业务技术体系,开展本地化应用。综合运用信息安全技术手段,完善网络安全实时监测监管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气象网络安全整体主动防御系统,提高主动防御和突发事件自动处置能力,保障气象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委网信办、县经济信息和科学技术局)

(七)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健全分灾种、分行业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升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城市内涝、森林火灾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完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机制,推动利用政府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发布气象预警信息。(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

(八)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根据《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旺府办发〔2023〕12号)要求,围绕生态修复、大气污染防治、森林防灭火和冰雹、干旱等农业气象灾害重点区域需求,不断优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布局,推进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标准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继续实施地面固定作业点标准化建设,加强物联网技术应用。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协调机制,优化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军地协同的联动机制,按照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和公益性特点,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相关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完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和作业体系,健全必要的机构、编制,加强基层人工影响天气专业化作业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委编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局、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和防御能力。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建立致灾风险联合研判、风险预警联合发布、极端天气防灾避险、重大气象灾害停工停课停业等机制。深化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和区划成果应用,根据气象灾害影响进一步优化防御措施。加强面向党政领导的气象法律法规、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加强中、小学生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普及和安全教育。强化气象灾害应急演练。依法做好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强化重大工程建设气象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科协,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履行防雷安全监管职责,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实施协同监管,形成监管合力。落实防雷安全属地责任,协调解决防雷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将防雷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监管和考核体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履行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消除防雷安全隐患。将生产经营单位和防雷中介机构信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严重失信的企业和机构开展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构建普惠共享的气象服务体系,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十一)实施气象为农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开展精细化农业气候资源和分灾种农业气象灾害区划,增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推进农业气象监测站点建设,建立完善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服务机制,提升粮食产量预报能力,做好病虫害防治和设施农业气象服务。强化农业资源开发利用,挖掘山地气候资源优势,完善农产品气象品质评价和溯源体系,打造系列“气候好产品”。提升农业产业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开展农作物种植适应性分析,持续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二)实施综合交通枢纽战略气象保障行动。推动交通气象融入路网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及应急指挥各环节。面向公路、铁路开展基于影响的交通气象服务,重点提升浓雾、道路积雪和结冰、强降水、大风等高影响及恶劣天气精细化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实施“气象+”赋能行动。推动预报服务产品深度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构建气象服务与相关行业深度融合的气象服务新业态。探索气象+能源服务模式,强化电力、煤矿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做好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调度精细化气象服务。强化流域和水利气象服务保障,加强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探索气象+旅游康养服务深度融合。探索气象+保险的防灾、减灾、定损模式。(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国网旺苍县供电公司)

(十四)加强公共气象和高品质生活气象服务供给。将公共气象服务清单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将气象服务纳入各行业发展规划。发展形式多样、直观易懂的公共气象服务产品,探索将其植入各类媒体传播渠道,推动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优化农村、山区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获取气象信息的便捷性,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面向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化气象服务。推进气象融入数字生活,加快数字化气象服务普惠应用。强化旅游气象服务,加强旅游景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开展健康气象、全民健身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五)完善覆盖城乡的气象服务体系。开展城市主要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建立面向城市生命线、城市建设、生态环境等高影响领域的气象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业务。强化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防洪排涝、交通出行等的气象服务。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健全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能力建设,增强农业趋利避害能力。强化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及防御指南的科普宣传。(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科协,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完善绿色发展的气象支撑体系,提升气候变化的服务能力

(十六)强化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完善风能太阳能精细化普查、区划,开展风能太阳能资源储量、可开发利用量的全面勘察评估,开展风电、光伏发电功率预测服务,开展精细化水情调度,提升电站发电能力,开展宜居宜游宜业的优质气候资源评价,打造天然氧吧、避暑旅游地、气候宜居地等气候生态品牌。(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局、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县林业局、国网旺苍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七)开展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建立水源涵养区、天然林保护、生态修复治理、水土保持区等重点区域生态气象服务机制,加强生态气象监测、生态风险气象预警、生态经济气象支撑、生态治理气象服务。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气象服务。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突发环境事件气象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气象保障服务精准化水平。(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局、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

五、保障措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气象工作双重领导优势,加快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政府规划。

(十九)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使探测环境遭到破坏的国家气象观测站得到改善。实施公众气象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将气象执法人员纳入地方行政执法培训。

(二十)加强支撑保障。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保障体制,按照中央政策中央财政保障、地方政策地方财政保障的原则,建立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保障机制,共同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强化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属地管理和气象规划重点工程的地方立项批复,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地方项目建设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