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群众教育”,提升林区群众知晓率。一是抓宣传教育广度。结合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通过悬挂横幅、流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召开坝坝会等方式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林长制工作的知晓度。累计悬挂宣传横幅100余幅,召开坝坝会宣传16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0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25万余人次。二是抓宣传教育深度。以世界森林日、森林防火宣传月、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为契机,组织开展“林长制”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等系列活动,深入讲解林长制相关法律法规及林业政策。三是抓林区群众参与度。设立林长公示牌1878块,明确林长信息、工作职责及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群众心中深植“护林”理念,营造了“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2)加强“培训教育”,提升基层林长履职力。一是完善林长制“工作体系”。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的原则,构建了“四级林长+监管员+网格员”的组织体系,设立县、镇、村三级林长1011名,监管员265名,网格员2854名,形成以村级林长、监管员、网格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二是健全林长制“培训体系”。采取“线上+线下”的“双线”培训模式,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专题培训会、学习交流会。邀请行业专家,围绕林长制的“起源”、全县林长制重点工作、古树名木保护等重点内容进行系统授课,深入浅出的讲解在提升基层林长理论实践水平的同时也提高了履职能力。三是建立林长制“考核体系”。制定印发《全县林长制工作巡林重点任务清单》《旺苍县林长制工作督查制度(试行)》等制度,定期开展巡林工作,将各级各部门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全县重点工作督查内容,实行每季度开展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县乡村三级林长和县级副林长累计开展巡林2.4万余次,发现问题524个、整改销号524个。
(3)加强“企业教育”,提升涉林企业配合度。一是发放提示函,强化“日常教育”。在每次给企业或乡镇发放林地使用许可文件的同时,附送林地使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工作提示函,讲清楚法律政策边界,督促林地使用者严守林地红线,谨慎操作。二是开展以案说法,强化“警示教育”。将身边的典型案例作为“活教材”,实现“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全县涉林企业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通过展示涉林企业因不配合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而受到处罚的案例,以及介绍其他企业成功实践的案例,从正反两方面让涉林企业认识到配合林业部门工作的重要性。三是开展座谈交流,强化“经验教育”。围绕森林资源保护、营商环境优化、森林防灭火等重点工作,通过“政务开放日”等渠道,组织全县涉林企业开展交流座谈会,让执行林业政策较好的企业进行经验交流发言,分享林地使用过程中的心得体会。做到常念“紧箍咒”,常敲“警示钟”,推动依法治林入脑入心。
(4)加强“沟通交流”,提升政府领导支持力。一是做好会议沟通,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林长制工作推进会、林长制办公室会议等,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林长制工作各项安排部署,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思想统一。二是做好汇报沟通,及时“化解问题”。密切关注政府领导的工作重点和关注方向,了解他们对林业工作的期望和需求,及时调整工作安排,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及时向政府领导提供全面的工作数据、趋势分析、政策解读等信息支持,帮助领导更好地了解工作情况、解决工作问题,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做好横向沟通,凝聚“工作合力”。通过政府牵头,组织各乡镇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开展专题会议,相互学习,经验交流,共同探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分享成功案例和实用解决方案,以紧密的合作促进高效的工作。同时,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交流,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和合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县林业局 朱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