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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强化“四个环节”管理规范采购质疑处理
发布时间:2023-11-27 来源:县行政审批局 点击量:3187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畅通质疑受理渠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质疑接收的主体,接收的方式、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供应商既可以现场提交,也可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最大限度的保证供应商质疑救济权利的最大化。

二是开展远程质疑处理。对于需要评审专家协助处理质疑的项目,充分利用网络连线、视频商谈、远程操作等方式处理质疑事项。截至目前,该中心组织评审专家网络远程协助答复质疑3起,供应商满意率达100%。

三是提高质疑答复时效。收到质疑函后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反馈,在法定时间内进一步压缩质疑处理周期,为后续处理预留1-2天窗口期,保证所有质疑项目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今年以来,处理质疑项目4个,未发生任何质疑回复超期情形。

四是确保质疑答复质量。根据供应商质疑诉求,按照“依法依规、诚实信用、权责对等、公平公正、简便高效”的原则,主动调查核实,综合研判后进行回复。并开展“以质疑逆向优化采购文件编制案例分析”工作,通过案例剖析找出采购文件编制过程中的短板和不足,形成源头治理。(县政府采购中心 李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