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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6号)
发布时间:2023-11-22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995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近期,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饮料11个大类食品30批次样品,检出1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检出质量要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出质量要求问题

(一)旺苍县喜乐购上城华府超市销售的“干山奈”,邻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旺苍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29批次

         3.旺苍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1批次

         4.部分不合格项目解读


                   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茶叶及相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吡虫啉、甲拌磷、水胺硫磷、铅(以Pb计)、氧乐果等。

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0-2014、GB 2762-2017、GB 19300-2014等。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酸价(以脂肪计)(KOH)、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

三、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L-α-天冬氨酰-N-(2,2,4,4-四甲基-3-硫化三亚甲基)-D-丙氨酰胺(又名阿力甜)等。

四、方便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174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方便面》,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苏丹红Ⅳ号、苏丹红Ⅲ号、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苏丹红Ⅱ号、L-α-天冬氨酰-N-(2,2,4,4-四甲基-3-硫化三亚甲基)-D-丙氨酰胺等。

五、酒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包括酒精度、三氯蔗糖、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氰化物(以HCN计、以100%酒精度折算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甲醇(以100%酒精度折算计)等。

六、冷冻饮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L-α-天冬氨酰-N-(2,2,4,4-四甲基-3-硫化三亚甲基)-D-丙氨酰胺(又名阿力甜)、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

七、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L-α-天冬氨酰-N-(2,2,4,4-四甲基-3-硫化三亚甲基)-D-丙氨酰胺(又名阿力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铅(以Pb计)等。

八、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51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 251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GB 19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等。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脂肪a、三聚氰胺、丙二醇、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商业无菌a、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

九、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2762-2017等。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水分、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脱水率等。

十、薯类和膨化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0-2014等。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L-α-天冬氨酰-N-(2,2,4,4-四甲基-3-硫化三亚甲基)-D-丙氨酰胺(又名阿力甜)、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等。

十一、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



附件2

旺苍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2023第6号)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检验机构

备注

1

/

/

旺苍县华美商贸有限公司

四川

水面

/

购进日期:2023-10-25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

绵阳市致旺食品有限公司

绵阳市涪城区玉皇镇斑竹村1社

旺苍县红豆副食门市部

四川

小米辣(酱腌菜)

500克/袋

生产日期:2023-08-01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3

四川省惠通食业有限责任公司

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开发区东区顺江大道北段11号

旺苍县红豆副食门市部

四川

红油榨菜(酱腌菜)

120克/袋

生产日期:2023-07-04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4

桂林庆和食品有限公司

桂林荔浦市二七0工业区

旺苍县粮贸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新华连锁店

四川

牛奶加钙黑芝麻糊(方便食品)

480克(11小袋)/袋

生产日期:2023-03-15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5

内蒙古金泽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金山开发区绕城高速东侧、土默川路北侧

旺苍县粮贸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新华连锁店

四川

伊利中老年营养奶粉

400克(16小袋)/袋

生产日期:2023-07-20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6

四川香满鹏食品有限公司

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马井镇正大街199号

旺苍县红豆副食门市部

四川

泡酸菜(酱腌菜)

400克/袋

生产日期:2023-09-01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7

漯河市小拳头食品有限公司

临颍县巨陵镇孟庄村经四路北段东侧

旺苍县粮贸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新华连锁店

四川

舌尖小麻花(海苔味)(膨化食品)

260克/袋

生产日期:2023-04-20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8

/

/

旺苍县粮贸超市红城首府店

四川

大米

/

购进日期:2023-10-18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9

四川利宝食品有限公司

四川省广汉市海口路1号

旺苍县龙腾商贸经营部

四川

饮用纯净水

555毫升/瓶

生产日期:2023-03-24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0

/

/

旺苍县红豆副食门市部

四川

干桂皮

/

购进日期:2023-10-06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1

/

/

旺苍县粮贸超市红城首府店

四川

干桂皮

/

购进日期:2023-10-02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2

成都顶益食品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蓉台大道南段670号

旺苍县粮贸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凤凰连锁店

四川

泡椒牛肉面(方便食品)

面饼+配料105克,面饼:85克/袋

生产日期:2023-09-12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3

/

/

旺苍县红豆副食门市部

四川

干山奈

/

购进日期:2023-10-06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4

/

/

旺苍县高山茶叶门市部

四川

70元绿茶

/

购进日期:2023-09-30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5

/

/

旺苍县高山茶叶门市部

四川

90元绿茶

/

购进日期:2023-09-30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6

/

/

旺苍县粮贸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银杏爱心超市

四川

大米

/

购进日期:2023-10-15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7

/

/

旺苍县高山茶叶门市部

四川

80元绿茶

/

购进日期:2023-09-30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8

/

/

旺苍县粮贸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银杏爱心超市

四川

玉米渣

/

购进日期:2023-10-15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9

/

/

旺苍县川联百家超市

四川

干山奈

/

购进日期:2023-09-26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

/

/

旺苍县童记省多多超市折扣店

四川

炒花生

/

购进日期:2023-10-20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1

成都巨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科技产业开发园西区永科路786号

旺苍县粮贸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

黄酒

500mL/瓶,酒精度:15.0%vol

生产日期:2023-08-11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2

/

/

旺苍县童记省多多超市折扣店

四川

玉米渣

/

购进日期:2023-10-17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3

绵阳市致旺食品有限公司

绵阳市涪城区玉皇镇斑竹村1社

旺苍县川联百家超市

四川

小米辣(酱腌菜)

500克/袋

生产日期:2023-08-01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4

四川省蜀涛茶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蒲江县西来镇高桥3组78号

旺苍县喜乐购上城华府超市

四川

浓香花茶(烘青茉莉花茶)

200克/袋

生产日期:2023-08-28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5

农夫山泉(建德)新安江饮料有限公司

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朱家埠

旺苍县卡塔利亚零售超市

四川

乌龙茶(茶饮料)

500ml/瓶

生产日期:2023-08-13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6

农夫山泉(建德)新安江饮用水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梅坪村

旺苍县卡塔利亚零售超市

四川

茉莉花茶(茶饮料)

500ml/瓶

生产日期:2023-08-28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7

农夫山泉四川饮品有限公司

峨眉山市高桥镇万佛岭路北段1号

旺苍县卡塔利亚零售超市

四川

青柑普洱(茶饮料)

500ml/瓶

生产日期:2023-09-08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8

营口奥雪冷藏储运食品有限公司

辽宁省盖州市太阳升办事处河南村

旺苍县卡塔利亚零售超市

四川

凤梨酸奶(凤梨酸奶口味)雪糕

65g/袋

生产日期:2023-02-12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9

成都巨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科技产业开发园西区永科路786号

旺苍县红豆副食门市部

四川

醪糟(甜米酒甜酒酿)

818克/瓶,酒精度:≥0.5%vol

生产日期:2023-02-24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附件3

旺苍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3年第6号)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检验机构

备注

1

/

/

旺苍县喜乐购上城华府超市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镇(乡)东河镇滨河北路41号上城华府B区3-1-2、3-1-3号

干山奈

/

/

购进日期:2023-10-23

二氧化硫残留量||0.595g/kg||不得使用g/kg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附件4

部分不合格项目解读


一、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可使果片表面细胞破坏,促进干燥,同时由于其还原作用,可破坏酶的氧化系统,阻止氧化作用,从而使果实中的单宁物质不至被氧化而变成棕褐色,良好的保留食材原有的色泽。摄入少量二氧化硫,可在人体内经酶转化后由尿液排出体外,,但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能破坏酶的活力,影响人体新陈代谢,对肝脏造成一定的损害,对人体健康不利。因此,在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明确规定了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应小于等于0.2g/kg,蜜饯凉果类二氧化硫最大残留量为0.35g/kg。

可能超标原因,生产过程中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亚硫酸盐等漂白剂,以达到漂白和防腐的作用,从而导致产品中二氧化硫残留不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