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饮料11个大类食品30批次样品,检出1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检出质量要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出质量要求问题
(一)旺苍县喜乐购上城华府超市销售的“干山奈”,邻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旺苍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29批次
3.旺苍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1批次
4.部分不合格项目解读
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茶叶及相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吡虫啉、甲拌磷、水胺硫磷、铅(以Pb计)、氧乐果等。
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0-2014、GB 2762-2017、GB 19300-2014等。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酸价(以脂肪计)(KOH)、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
三、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L-α-天冬氨酰-N-(2,2,4,4-四甲基-3-硫化三亚甲基)-D-丙氨酰胺(又名阿力甜)等。
四、方便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174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方便面》,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苏丹红Ⅳ号、苏丹红Ⅲ号、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苏丹红Ⅱ号、L-α-天冬氨酰-N-(2,2,4,4-四甲基-3-硫化三亚甲基)-D-丙氨酰胺等。
五、酒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包括酒精度、三氯蔗糖、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氰化物(以HCN计、以100%酒精度折算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甲醇(以100%酒精度折算计)等。
六、冷冻饮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L-α-天冬氨酰-N-(2,2,4,4-四甲基-3-硫化三亚甲基)-D-丙氨酰胺(又名阿力甜)、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
七、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L-α-天冬氨酰-N-(2,2,4,4-四甲基-3-硫化三亚甲基)-D-丙氨酰胺(又名阿力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铅(以Pb计)等。
八、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51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 251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GB 19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等。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脂肪a、三聚氰胺、丙二醇、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商业无菌a、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
九、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2762-2017等。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水分、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脱水率等。
十、薯类和膨化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0-2014等。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L-α-天冬氨酰-N-(2,2,4,4-四甲基-3-硫化三亚甲基)-D-丙氨酰胺(又名阿力甜)、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等。
十一、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
附件2
旺苍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2023第6号)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 |
/ |
旺苍县华美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 |
水面 |
/ |
购进日期:2023-10-25 |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2 |
绵阳市致旺食品有限公司 |
绵阳市涪城区玉皇镇斑竹村1社 |
旺苍县红豆副食门市部 |
四川 |
小米辣(酱腌菜) |
500克/袋 |
生产日期:2023-08-01 |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3 |
四川省惠通食业有限责任公司 |
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开发区东区顺江大道北段11号 |
旺苍县红豆副食门市部 |
四川 |
红油榨菜(酱腌菜) |
120克/袋 |
生产日期:2023-07-04 |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4 |
桂林庆和食品有限公司 |
桂林荔浦市二七0工业区 |
旺苍县粮贸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新华连锁店 |
四川 |
牛奶加钙黑芝麻糊(方便食品) |
480克(11小袋)/袋 |
生产日期:2023-03-15 |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5 |
内蒙古金泽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金山开发区绕城高速东侧、土默川路北侧 |
旺苍县粮贸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新华连锁店 |
四川 |
伊利中老年营养奶粉 |
400克(16小袋)/袋 |
生产日期:2023-07-20 |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6 |
四川香满鹏食品有限公司 |
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马井镇正大街199号 |
旺苍县红豆副食门市部 |
四川 |
泡酸菜(酱腌菜) |
400克/袋 |
生产日期:2023-09-01 |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7 |
漯河市小拳头食品有限公司 |
临颍县巨陵镇孟庄村经四路北段东侧 |
旺苍县粮贸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新华连锁店 |
四川 |
舌尖小麻花(海苔味)(膨化食品) |
260克/袋 |
生产日期:2023-04-20 |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8 |
/ |
/ |
旺苍县粮贸超市红城首府店 |
四川 |
大米 |
/ |
购进日期:2023-10-18 |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9 |
四川利宝食品有限公司 |
四川省广汉市海口路1号 |
旺苍县龙腾商贸经营部 |
四川 |
饮用纯净水 |
555毫升/瓶 |
生产日期:2023-03-24 |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10 |
/ |
/ |
旺苍县红豆副食门市部 |
四川 |
干桂皮 |
/ |
购进日期:2023-10-06 |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11 |
/ |
/ |
旺苍县粮贸超市红城首府店 |
四川 |
干桂皮 |
/ |
购进日期:2023-10-02 |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12 |
成都顶益食品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蓉台大道南段670号 |
旺苍县粮贸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凤凰连锁店 |
四川 |
泡椒牛肉面(方便食品) |
面饼+配料105克,面饼:85克/袋 |
生产日期:2023-09-12 |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13 |
/ |
/ |
旺苍县红豆副食门市部 |
四川 |
干山奈 |
/ |
购进日期:2023-10-06 |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14 |
/ |
/ |
旺苍县高山茶叶门市部 |
四川 |
70元绿茶 |
/ |
购进日期:2023-09-30 |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15 |
/ |
/ |
旺苍县高山茶叶门市部 |
四川 |
90元绿茶 |
/ |
购进日期:2023-09-30 |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16 |
/ |
/ |
旺苍县粮贸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银杏爱心超市 |
四川 |
大米 |
/ |
购进日期:2023-10-15 |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17 |
/ |
/ |
旺苍县高山茶叶门市部 |
四川 |
80元绿茶 |
/ |
购进日期:2023-09-30 |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18 |
/ |
/ |
旺苍县粮贸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银杏爱心超市 |
四川 |
玉米渣 |
/ |
购进日期:2023-10-15 |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19 |
/ |
/ |
旺苍县川联百家超市 |
四川 |
干山奈 |
/ |
购进日期:2023-09-26 |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20 |
/ |
/ |
旺苍县童记省多多超市折扣店 |
四川 |
炒花生 |
/ |
购进日期:2023-10-20 |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21 |
成都巨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科技产业开发园西区永科路786号 |
旺苍县粮贸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 |
黄酒 |
500mL/瓶,酒精度:15.0%vol |
生产日期:2023-08-11 |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22 |
/ |
/ |
旺苍县童记省多多超市折扣店 |
四川 |
玉米渣 |
/ |
购进日期:2023-10-17 |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23 |
绵阳市致旺食品有限公司 |
绵阳市涪城区玉皇镇斑竹村1社 |
旺苍县川联百家超市 |
四川 |
小米辣(酱腌菜) |
500克/袋 |
生产日期:2023-08-01 |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24 |
四川省蜀涛茶业有限公司 |
四川省蒲江县西来镇高桥3组78号 |
旺苍县喜乐购上城华府超市 |
四川 |
浓香花茶(烘青茉莉花茶) |
200克/袋 |
生产日期:2023-08-28 |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25 |
农夫山泉(建德)新安江饮料有限公司 |
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朱家埠 |
旺苍县卡塔利亚零售超市 |
四川 |
乌龙茶(茶饮料) |
500ml/瓶 |
生产日期:2023-08-13 |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26 |
农夫山泉(建德)新安江饮用水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梅坪村 |
旺苍县卡塔利亚零售超市 |
四川 |
茉莉花茶(茶饮料) |
500ml/瓶 |
生产日期:2023-08-28 |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27 |
农夫山泉四川饮品有限公司 |
峨眉山市高桥镇万佛岭路北段1号 |
旺苍县卡塔利亚零售超市 |
四川 |
青柑普洱(茶饮料) |
500ml/瓶 |
生产日期:2023-09-08 |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28 |
营口奥雪冷藏储运食品有限公司 |
辽宁省盖州市太阳升办事处河南村 |
旺苍县卡塔利亚零售超市 |
四川 |
凤梨酸奶(凤梨酸奶口味)雪糕 |
65g/袋 |
生产日期:2023-02-12 |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29 |
成都巨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科技产业开发园西区永科路786号 |
旺苍县红豆副食门市部 |
四川 |
醪糟(甜米酒甜酒酿) |
818克/瓶,酒精度:≥0.5%vol |
生产日期:2023-02-24 |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附件3
旺苍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3年第6号)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 |
/ |
旺苍县喜乐购上城华府超市 |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镇(乡)东河镇滨河北路41号上城华府B区3-1-2、3-1-3号 |
干山奈 |
/ |
/ |
购进日期:2023-10-23 |
二氧化硫残留量||0.595g/kg||不得使用g/kg |
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附件4
部分不合格项目解读
一、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可使果片表面细胞破坏,促进干燥,同时由于其还原作用,可破坏酶的氧化系统,阻止氧化作用,从而使果实中的单宁物质不至被氧化而变成棕褐色,良好的保留食材原有的色泽。摄入少量二氧化硫,可在人体内经酶转化后由尿液排出体外,,但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能破坏酶的活力,影响人体新陈代谢,对肝脏造成一定的损害,对人体健康不利。因此,在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明确规定了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应小于等于0.2g/kg,蜜饯凉果类二氧化硫最大残留量为0.35g/kg。
可能超标原因,生产过程中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亚硫酸盐等漂白剂,以达到漂白和防腐的作用,从而导致产品中二氧化硫残留不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