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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政协旺苍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00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11-21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点击量:1721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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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综执〔2023〕53号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政协旺苍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003号提案答复的函


朱涛委员:

你在政协旺苍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治嘉川至东河公路路段交通秩序”的建议收悉,我局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加快完善非机动车道建设的建议

嘉川至东河公路主要由省道S202嘉川段、红旗干道、兴旺西路、兴旺东路、东河路组成,是西入旺苍必经之路,该路段涵盖嘉川镇、旺苍至嘉川城乡结合部和旺苍县城,人车往来集中,车流量密集,车辆种类繁多,驾驶人群体复杂,除东河路和S202嘉川何家坝段外,红旗干道、兴旺东、西路均建有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特别是2021年来,红旗干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建设改造全面竣工,主干道除设有3M宽绿化带外,还设置了5M宽非机动车道和6M宽人行道,新建污水管网、雨水口及支管,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铺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三轮车物理分离,主干道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环境得到了极大提升。红桥干道、兴旺大道位处旺苍与嘉川城乡结合部,街道两侧除大量私人住户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和餐馆外,还有正在施工的大型楼盘和废品垃圾回收站,同时也存在大量的汽修、洗车、二手车、三轮车销售维修门店,由于该路段驾驶人群体组成十分复杂,有城区失地农民、乡镇农民、无业人员、下岗职工、老年人、残疾人,多数文化程度较低,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部分住户、商家以及外来车辆占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停车的情况,管理难度较大。目前我县嘉川镇红旗干道车辆秩序管理主要是由嘉川镇负责,兴旺干道至东河路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配合、按各自职能进行管理。兴旺干道沿线已经建成智慧停车位768个,并于2022年1月投入使用,今年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式启用警务通开展违停车辆证据采集,1月至今,兴旺干道沿线共采集并移送机动车违停证据900余张,规范劝导摩托车、三轮车乱停乱放1800余辆。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兴旺东路、兴旺西路和东河路机动车违停管理,对接县公安交管大队和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配合相关部门尽快启用该路段信号灯电子警察违法抓拍系统,同时加强与嘉川镇综合执法大队的对接,提供执法管理的专业技术支持和指导,加强嘉川片区对红桥干道车辆占道行为管理力度,进一步优化道路通行环境和停车秩序。

二、关于您提出加强交通、运输、城管、路政联合执法力度的建议

2015年开始,我县就先后针对县城区三轮车非法营运、客货车辆超载、跑冒滴漏扬尘污染现象,由交通、运输、城管、路政等部门连续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经过历年来的不断治理,目前,我县三轮车非法营运现象已基本消除,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沿路遗撒行为也得到遏制,我局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针对货运车辆沿路抛洒、客运车辆非法载客、学校医院等重点路段和高峰时段,人车密集,加强与公安交警、道路交通综合执法部门的联动配合,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勤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保障市民群众安全、绿色出行环境。

三、关于您提出加快十字路交通标示标线建设,建议在嘉川校场梁社区路口、东河镇三桥(嘉检院)路口加装红绿灯的建议

我局将积极配合县公安交管部门,逐步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城市道路交叉口、重点地段交通信号灯,对商业集中区,人流量大、车流量大的城市道路交叉口,对道路路况车况实际开展实地调研考察和论证后,尽快设置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标识,实行人流、车流分流,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避免交通事故发生,保障行人和车辆的通行安全。

四、关于您提出旺苍县物资局至百傽小学路段中间设置隔离护栏,实行单向通行,杜绝交叉通行。中医院到百傽小学路段建议修建上跨天桥的建议

县物资局至百傽小学路段属于马家渡片区兴旺东路,该路段长1.2公里,是旺苍西城片区主要通行干道,沿线分叉路段较多,各类车辆、行人通行频繁,同时沿线还有县中医院、百傽小学人员密集路段,后续还将建成西城片区综合市场,通行环境十分复杂。关于您提出在物资局至百傽小学路段设置隔离护栏和在百傽小学路口设立过街天桥的建议,我们将尽快反馈给县住建局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领导署名:张 洪

联系人:孙 宇

联系电话:0839-6215178

感谢您对我县机动车辆停放工作的关心和理解!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