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政协提案 >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政协旺苍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6号提案答复的函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政协旺苍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11-21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点击量:1062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B


旺综执〔2023〕93号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政协旺苍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6号提案答复的函


赵君、王小军、绪勇、朱永贵、罗旭东、侯斌、张斌、王建国、李广生委员:

你在政协旺苍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旺苍县城停车收费”的建议收悉,我局认真进行了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制定奖励政策,对长期闲置的小区停车位通过政府奖补政策引导,统筹各方利益,尽快将小区停车位对社会开放的建议

“停车难”一直是困扰我县小区管理中的一大难题。随着我县汽车保有量持续增加,“停车难、停车乱”问题也日益凸显,停车产生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加。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供需矛盾,也有停车资源利用不充分的原因;既有停车空间布局不合理,也有驾驶员用车理念存在偏差的原因;停车管理是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和多方法律关系主体的一个综合性问题,需要系统性的予以解决。2022年4月,我县出台并正式施行了《旺苍县县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县城区停车场规划和建设、停车场停放管理、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我县加强机动车规范停车秩序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提供了政策依据。其中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鼓励单位、居住区配建的停车场在满足本单位、本居住区停车需求的情况下,向社会开放闲置空余车位,提供停车服务。单位、居住区配建的停车场向社会提供有偿停车服务的,其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今年我县已经启动背街小巷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行动相关工作包括将对涉及城区26个单位、38个小区,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规划利用好各自院内停车空间,组织开展文明劝导活动,逐步推进开放机关小区停车空间,切实解决我县背街小巷各类车辆乱停乱放、街巷人车拥堵通行难和占用、堵塞、封闭应急通道等突出问题,缓解停车难。

二、关于您提出对城区停车位进行科学规划,对所配建的停车位收费价格作出承诺并报价监管部门,抄送纪检部门监管并接受投诉,并向社会公告的建议

近年来,根据县委、县政府持续深化“3691”重点工作部署,我局积极与规划、住建、交警等部门沟通协调,协作配合,做好城市秩序管理的同时,不断推进城市公共停车场、停车位等城市停车设施建设。

一是增设道路停车位,加强智慧交通建设。为缓解城区部分路段高峰期停车难问题,我局与规划、交警等部门在县城区主次干道施划的道路临时停车位4520个,并于2021年11月移交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统一管理,目前县城区已设置安装智慧停车位设施2955个,总共计划在县城区安装智慧停车位7871个。今年来,我县已对县城区39条背街小巷道路空间进行深入摸排,科学施划增设机动车停车位及相关配套设施,预计可增划车位844个,停车位及配套设施安装后,将能极大缓解城区停车难、停车乱和车辆堵塞的问题。二是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县城区先后建设了红军城景区公共停车场、南峰寺货运停车场,改造了老92队客运站停车场,去年12月,茶香广场智慧停车场也正式投入使用,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住建等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停车建设工作。

关于您提出停车位收费管理问题,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在2022年10月1日发布《关于调整县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旺发改〔2022〕182号)文件并进行了公示,经依法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提请十九届县人民政府第 21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明确由旺苍县城区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我县县城区停车位固有资产已经《旺苍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通知》(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63次会议10号文件)和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县城区停车位、广告位产权移交给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通知》文件明确,我局于2021年11月,将县城区4520个公共停车位进行了移交,由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县物价管理、综合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将对城区停车位使用情况和停车位收费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通过定期开展私占停车位等专项整治行动,畅通12345市长热线投诉举报等措施,维护停车市场规范有序,保障好广大市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您提出对政务服务区域要划定免费停车位,解决群众急办事停车难的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目前我县部分路段的停车位也未纳入收费,其中也包括政务大厅周边,同时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在《关于调整县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旺发改〔2022〕182号)中,对“免费及优惠停车”也作了明确规定,免收停放管理费的车辆包括“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警车、综合执法车、消防车、抢险车、环卫清运车、医疗救护车、殡葬服务车、市政工程抢修车等车辆;停放不足20分钟(含20分钟)的车辆;按有关法规规定设置的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上供残疾人停放的车辆;临时上下客的出租车辆;法律、法规规定其它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我局将结合城区道路环境实际,认真论证研讨,依法依规、合理实施,最大限度的满足市民及外来车辆停放需求,相关职能部门也正在积极开展“私占公共停车位、摩托三轮车四街禁停、背街小巷乱停乱放”等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提升城市道路通行环境和停车环境,不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

四、关于您提出尽快在繁华区域尽快建立规模不等,数量适中、功能齐全的停车场,特别是加快人流和车流密集区域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大力兴建地下停车设施的建议

我县除已经建成使用的红军城景区停车场、茶香广场停车场,南峰寺货运停车场外,县城区新华街人员密集区域还有良宇、米仓山酒店、凤冠、旺宾酒店停车场作为补充,滨河中路、建设路、红星南北街、凤凰路、商业南街、环城路沿线开放路内智慧临时停车泊位1210个,马家渡、红军城片区建好的智慧停车位950个,其余路段仍然在建设完善中,在去年春节返乡潮期间,县公安交管部门为缓解停车难,对城区主要干道均实施了免费停车惠民措施,充分满足了节日期间我县市民群众停车需求。关于大力兴建地下停车设施方面,目前我县新开发的栖凤苑、和成云著、金科天宸等大型小区楼盘均规划建设有地下停车场,除了缓解停车供需矛盾,停车场功能也将更加完善和多样化。

五、关于您提出设立政府停车位发展基金,和考虑通过招标吸收利用社会资本,动用社会力量,扩大增量,优化存量,用于投资建设新的停车位的建议

《旺苍县县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停车场规划的组织编制、规划实施管理和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的规划管理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县人防办、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等相关工作”。第二章停车场规划和建设也明确了“县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交警大队等单位,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交通发展需求组织编制,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也出台了“县城区空闲土地,符合有关临时停车场建设条件且周边存在停车需求的,土地权属人可以按照规定设置临时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坚持谁投资谁受益,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经营停车场”等鼓励政策。我局将积极对接县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对停车泊位周转率和停车场规划开展调研考察,结合旺苍实际出台法规和政策措施,通过法规和政策措施,来解决目前停车场建设用地紧缺的问题,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停车场。

六、关于您提出对新建建筑做好停车泊位的规划。规划、建设等部门严格对城区新建商贸及建筑规划的审批,确保新建项目配建足够的停车场的建议

《旺苍县县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第二章停车场规划和建设第八条进行了明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建设方案配建、增建停车场或者停车位。停车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建无障碍停车位、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安装条件。鼓励建设多层智能立体停车设施”等。我局将积极与县自然资源、住建和交管部门沟通协调,协作配合,在做好城市管理同时,严格履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审批工作,持续攻坚城市“停车难”问题,切实解决百姓身边的重点难点问题,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

十分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您的关心支持是对我们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最大鼓励,真诚希望您以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市管理工作。我们也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坚定不移地抓好城市管理工作,为进一步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社会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领导署名:张 洪

联系人:孙 宇

联系电话:0839-6215178

感谢您对我县停车收费工作的关心和理解!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