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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年11月7日)
发布时间:2023-11-07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点击量:366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自然人)
填报单位:旺苍县交通运输局 填报时间:2023年11月7日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流程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李勇 川 0821交罚〔2023〕0429号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2023年 10月 23日 11时 05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旺苍县清江怡苑路段处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李勇驾驶川 HKM189小型轿车运载 1名乘客,李勇与乘客互不认识,该趟运输由乘客在滴滴出行 APP平台下单,起始地为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目的地为广元市旺苍县清江怡苑,行程由网约车 APP自动计程,行程结束驾驶人李勇实际收到车费 8.20元。驾驶人李勇不能出示川 HKM189小型轿车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李勇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显示实际车主为他本人,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被执法人员现场查获。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0.5 立案→调查→案件处理意见书→审理领导审批→违法行为通知书→决定书 2023-10-23 2024-1-22 2024-10-22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510722451282609U
2 张权 川 0821交罚〔2023〕0428号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2023年 10月 21日 08时 5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旺苍县新华街处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张权驾驶川 HD09829小型轿车运载 1名乘客,张权与乘客互不认识,该趟运输由乘客在滴滴出行 APP平台下单,起始地为旺苍佳士康养医院,目的地为电影院(商业北街),行程由网约车 APP自动计程,行程结束驾驶人张权实际收到车费 4.70元。驾驶人张权不能出示川 HD09829小型轿车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张权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显示实际车主为他本人,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被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的行政处罚。 1 立案→调查→案件处理意见书→审理领导审批→违法行为通知书→决定书 2023-10-24 2024-1-23 2024-10-23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510722451282609U
3 刘涛 川 0821交罚〔2023〕0430号 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 2023年 10月 20日 19时 30分,当事人刘涛驾驶川 Y21518重型自卸货车在旺苍县 G5012高速东出口,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通过调查,当事人刘涛无法出示从业资格证书,进一步调查后发现,当事人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的行政处罚。 0.1 立案→调查→案件处理意见书→审理领导审批→违法行为通知书→决定书 2023-10-24 2024-1-23 2024-10-23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510722451282609U
4 何齐林 川 0821交罚〔2023〕0028号 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2023年 02月 20日 20时 5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张华镇友坝大桥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驾驶何齐林所属渝 D93366中型自卸货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何齐林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该趟运输由何齐林收取运费。该车行驶证核定的长、宽、高尺寸分别为 11.3米、2.55米、3.68米,擅自加高 0.3米,加宽 0米,加长 0米。该改装行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使用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规定,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规定,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的行政处罚 0.3 立案→调查→案件处理意见书→审理领导审批→违法行为通知书→决定书 2023-10-25 2024-1-24 2024-10-24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510722451282609U
5 周林 川 0821交罚〔2023〕0432号 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2023年 10月 20日 22时 0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白水镇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周林驾驶周林所属川 R72298重型自卸货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周林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质,该车行驶证核定的长、宽、高尺寸分别为 10.245米、2.55米、3.45米,擅自加高 0.3米,加宽 0米,加长 0米。该改装行为由周林自行实施,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0.5 立案→调查→案件处理意见书→审理领导审批→违法行为通知书→决定书 2023-10-25 2024-1-24 2024-10-24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510722451282609U
6 何重川 川 0821交罚〔2023〕0433号 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2023年 10月 24日 10时 0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三江镇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何重川驾驶何重川所属渝 D88540重型自卸货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何重川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质,该车行驶证核定的长、宽、高尺寸分别为10.845米、2.55米、3.46米,擅自加高 0.4米,加宽 0米,加长 0米。该改装行为由何重川自行实施,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0.5 立案→调查→案件处理意见书→审理领导审批→违法行为通知书→决定书 2023-10-26 2024-1-25 2024-10-25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510722451282609U
7 昝星 川 0821交罚〔2023〕0434号 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案 2023年 10月 25日 05时 1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巡查检查到,川 H29258重型自卸货车货车在周家坝超限检测站,采取强行通过超限检测站,扰乱检测秩序的方式通过周家坝超限检测站。经过调查,2023年 10月 25日 05时 10分,驾驶员驾驶昝星所属川 H29258轴重型自卸货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该车所载货物为石头,驾驶员在通行周家坝超限检测站时,采用强行通过超限检测站,扰乱检测秩序的方式强通过周家坝超限检测站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0.5 立案→调查→案件处理意见书→审理领导审批→违法行为通知书→决定书 2023-10-26 2024-1-25 2024-10-25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510722451282609U
8 苟军科 川 0821交罚〔2023〕0435号 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案 2023年 10月 25日 05时 1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检查时,川 H29345重型自卸货车货车在周家坝超限检测站,采取强行通过超限检测站,扰乱检测秩序的方式通过周家坝超限检测站。经过调查,2023年 10月 25日 05时 10分,驾驶员驾驶苟军科所属川 H29345轴重型自卸货车货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该车所载货物为石头,驾驶员在通行周家坝超限检测站时,采用强行通过超限检测站,扰乱检测秩序的方式强通过周家坝超限检测站。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0.5 立案→调查→案件处理意见书→审理领导审批→违法行为通知书→决定书 2023-10-26 2024-1-25 2024-10-25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510722451282609U
9 汪勇 川 0821交罚〔2023〕0436号 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案 2023年 10月 26日 10时 36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行政检查中发现,川 H35960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货车在黄洋超限检测站,未听从执法人员引导进站,通过从站外强行通过的方式通过黄洋超限检测站。经过调查,2023年 10月 26日 10时 36分,驾驶员驾驶汪勇所属川 H35960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货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该车所载货物为水泥混凝土,驾驶员在通行黄洋超限检测站时,未听从执法人员引导进站,采取从站外强行通过的方式通过黄洋超限检测站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0.5 立案→调查→案件处理意见书→审理领导审批→违法行为通知书→决定书 2023-10-26 2024-1-25 2024-10-25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510722451282609U
10 张建君 川 0821交罚〔2023〕0437号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2023年 10月 24日 20时 0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旺苍县东河镇环城东路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张建君驾驶张建君所属川 J60615轴重型自卸货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该车所载货物为石子,该车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没有覆盖篷布,不足以防止货物的脱落、扬撒。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的行政处罚。 0.1 立案→调查→案件处理意见书→审理领导审批→违法行为通知书→决定书 2023-10-26 2024-1-25 2024-10-25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510722451282609U
11 罗万伦 川 0821交罚〔2023〕0438号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2023年 10月 26日 14时 52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普济镇瓦窑湾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罗万伦驾驶所属川 H39507四轴重型自卸货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该车所载货物为碎石,该车,不足以防止货物的脱落、扬撒。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的行政处罚 0.2 立案→调查→案件处理意见书→审理领导审批→违法行为通知书→决定书 2023-10-26 2024-1-25 2024-10-25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510722451282609U
12 李严斌 川 0821交罚〔2023〕0439号 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2023年 10月 25日 04时 0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旺苍县东河镇南峰寺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李严斌驾驶李严斌所属川 AX8537重型自卸货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李严斌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质,该车行驶证核定的长、宽、高尺寸分别为 8.845米、2.55米、3.45米,擅自加高 0.3米,加宽 0米,加长 0米。该改装行为由李严斌自行实施,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0.5 立案→调查→案件处理意见书→审理领导审批→违法行为通知书→决定书 2023-10-26 2024-1-25 2024-10-25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510722451282609U
13 徐明玉 川 0821交罚〔2023〕0440号 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案 2023年 10月 25日 04时 29分,本机构执法人员接举报人举报,川 ACP139重型自卸货车货车在旺苍县周家坝超限检测站,通过采取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的方式强行通过旺苍县周家坝超限检测站。经过调查,2023年 10月 25日 04时 29分,驾驶员徐明玉驾驶徐明玉所属川 ACP139轴重型自卸货车货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该车所载货物为石子,驾驶员徐明玉在通行旺苍县周家坝超限检测站时,采用采取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的方式强行通过旺苍县周家坝超限检测站。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采取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扰乱超限检测秩序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0.5 立案→调查→案件处理意见书→审理领导审批→违法行为通知书→决定书 2023-10-26 2024-1-25 2024-10-25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510722451282609U
14 吴强 川 0821交罚〔2023〕0441号 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案 2023年 10月 27日 04时 4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旺苍县黄洋镇黄洋卫生院路段处现场检测,川 H36821重型半挂牵引车货车在黄洋超限检测站,强行通过黄洋超限检测站。经过调查,2023年 10月 27日 04时 40分,驾驶员驾驶吴强所属川 H36821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货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该车所载货物为渣煤,驾驶员在通行黄洋超限检测站时,采用强行通过黄洋超限检测站的方式强行通过黄洋超限检测站。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0.5 立案→调查→案件处理意见书→审理领导审批→违法行为通知书→决定书 2023-10-27 2024-1-26 2024-10-26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510722451282609U
15 赵友金 川 0821交罚〔2023〕0443号 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案 2023年 10月 27日 04时 4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接举报人举报,川 H29802重型自卸货车货车在黄洋超限检测站,通过强行通过黄洋超限检测站的方式强行通过黄洋超限检测站。经过调查,2023年 10月 27日 04时 40分,驾驶员驾驶赵友金所属川 H29802轴重型自卸货车货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该车所载货物为渣煤,驾驶员在通行黄洋超限检测站时,采用强行通过黄洋超限检测站的方式强行通过黄洋超限检测站。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采取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扰乱超限检测秩序。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0.5 立案→调查→案件处理意见书→审理领导审批→违法行为通知书→决定书 2023-10-27 2024-1-26 2024-10-26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510722451282609U
16 侯勇 川 0821交罚〔2023〕0442号 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案 2023年 10月 27日 04时 3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旺苍县黄洋镇下南坝路段处现场查获,川 H31779重型半挂牵引车货车在黄洋超限检测站,强行通过黄洋超限检测站。经过调查,2023年 10月 27日 04时 30分,驾驶员驾驶侯勇所属川H31779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货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该车所载货物为碎石,驾驶员在通行黄洋超限检测站时,采用强行通过黄洋超限检测站的方式强行通过黄洋超限检测站。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0.5 立案→调查→案件处理意见书→审理领导审批→违法行为通知书→决定书 2023-10-27 2024-1-26 2024-10-26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510722451282609U
17 王彪 川0821交罚〔2023〕0431号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2023年 10月 24日 09时 0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三江镇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王彪驾驶王彪所属川 H28350轴中型自卸货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该车所载货物为石子,该车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没有覆盖篷布。,不足以防止货物的脱落、扬撒。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的行政处罚。 0.1 立案→调查→案件处理意见书→审理领导审批→违法行为通知书→决定书 2023-10-27 2024-1-26 2024-10-26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510722451282609U
18 周永 川 0821交罚〔2023〕0444号 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案 2023年 10月 27日 04时 4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旺苍县黄洋镇黄洋卫生院路段处现场查获,川 M28563重型自卸货车货车在黄洋超限检测站,通过强行通过黄洋超限检测站的方式强行通过黄洋超限检测站。经过调查,2023年 10月 27日 04时 40分,驾驶员驾驶周永所属川 M28563四轴重型自卸货车货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该车所载货物为碎石,驾驶员在通行黄洋超限检测站时,采用强行通过黄洋超限检测站的方式强行通过黄洋超限检测站。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0.5 立案→调查→案件处理意见书→审理领导审批→违法行为通知书→决定书 2023-10-27 2024-1-26 2024-10-26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510722451282609U
19 张潞文 川 0821交罚〔2023〕0445号 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案 2023年 10月 27日 01时 1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旺苍县旺苍东出口路段处现场查获,川 J62092重型自卸货车货车在黄洋超限检测站,强行通过黄洋超限检测站。经过调查,2023年 10月 27日 01时 10分,驾驶员驾驶张潞文所属川 J62092四轴重型自卸货车货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该车所载货物为干粉,驾驶员在通行黄洋超限检测站时,采用强行通过黄洋超限检测站的方式强行通过黄洋超限检测站。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0.5 立案→调查→案件处理意见书→审理领导审批→违法行为通知书→决定书 2023-10-27 2024-1-26 2024-10-26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510722451282609U
20 方建平 川 0821交罚〔2023〕0446号 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案 2023年 10月 27日 06时 0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白云堡执法检查,发现川R66109重型自卸货车货车在黄洋检测站,通过强行通过黄洋超限检查站的方式强行通过黄洋检测站。经过调查,2023年 10月 27日 06时 00分,驾驶员方建平驾驶方建平所属川 R66109轴重型自卸货车货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该车所载货物为石头,驾驶员方建平在通行黄洋检测站时,采用强行通过黄洋超限检查站的方式强行通过黄洋检测站。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0.5 立案→调查→案件处理意见书→审理领导审批→违法行为通知书→决定书 2023-10-27 2024-1-26 2024-10-26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510722451282609U
21 张拥春 川 0821交罚〔2023〕0447号 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案 2023年 10月 27日 06时 0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白云堡执法检查,川 Y18900货车在黄洋检测站,通过强行通过黄洋超限检测站的方式强行通过黄洋检测站。经过调查,2023年 10月 27日 06时 00分,驾驶员张拥春驾驶张拥春所属四轴货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该车所载货物为石头,驾驶员张拥春在通行黄洋检测站时,采用强行通过黄洋超限检测站的方式强行通过黄洋检测站。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采取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扰乱超限检测秩序。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0.5 立案→调查→案件处理意见书→审理领导审批→违法行为通知书→决定书 2023-10-27 2024-1-26 2024-10-26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510722451282609U
22 杜中国 川 0821交罚〔2023〕0448号 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案 2023年 09月 22日 07时 00分,川 Y17388重型自卸货车货车在旺苍县周家坝超限运输检测站,通过强行驶离的方式强行通过旺苍县周家坝超限运输检测站。经过调查,2023年 09月 22日 07时 00分,驾驶员驾驶杜中国所属川 Y17388轴重型自卸货车货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该车所载货物为石子,驾驶员在通行旺苍县周家坝超限运输检测站时,未接受执法人员示意,采用强行驶离的方式强行通过旺苍县周家坝超限运输检测站。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0.5 立案→调查→案件处理意见书→审理领导审批→违法行为通知书→决定书 2023-10-27 2024-1-26 2024-10-26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510722451282609U
23 苟小杰 川 0821交罚〔2023〕0449号 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案 2023年 10月 25日 04时 3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接举报人举报,川 S80037重型自卸货车货车在周家坝超限检测战,通过采取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的方式强行通过周家坝超限检测战。经过调查,2023年 10月 25日 04时 30分,驾驶员苟小杰驾驶苟小杰所属川 S80037轴重型自卸货车货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该车所载货物为石子,驾驶员苟小杰在通行周家坝超限检测战时,采用采取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的方式强行通过周家坝超限检测战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0.5 立案→调查→案件处理意见书→审理领导审批→违法行为通知书→决定书 2023-10-30 2024-1-29 2024-10-29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510722451282609U
24 陈明广 川 0821交罚〔2023〕0450号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2023年 10月 30日 11时 3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 G542国道土木路普济段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驾驶陈明广所属川 J29373轴中型自卸货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该车所载货物为石粉,该车行驶途中驾驶员没有按照规定没有覆盖篷布,不足以防止货物的脱落、扬撒。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的行政处罚。 0.1 立案→调查→案件处理意见书→审理领导审批→违法行为通知书→决定书 2023-10-31 2024-1-30 2023-10-30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510722451282609U
25 谭万银 川 0821交罚〔2023〕0452号 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案 2023年 10月 31日 22时 58分,本机构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川 H33873 中型普通货车在黄洋检测站,通过采取强行通过黄洋超限站的方式强行通过黄洋检测站。经过调查,驾驶员谭万银驾驶谭万银所属川 H33873 轴中型普通货车货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该车所载货物为花岗石,驾驶员谭万银在通行黄洋检测站时,采用采取强行通过黄洋超限站的方式强行通过黄洋检测站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0.5 立案→调查→案件处理意见书→审理领导审批→违法行为通知书→决定书 2023-11-1 2024-1-31 2024-11-1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510722451282609U
26 赵兴 川 0821交罚〔2023〕0454号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2023年 10月 30日 09时 1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黄高路升洋建材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驾驶赵兴所属川 H33892轴重型自卸货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所载货物为石灰石,该车运输过程中没有覆盖篷布,不足以防止货物的脱落、扬撒。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的行政处罚。 0.1 立案→调查→案件处理意见书→审理领导审批→违法行为通知书→决定书 2023-11-1 2024-1-31 2024-11-1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510722451282609U
27 杨豪 川 0821交罚〔2023〕0455号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2023年 10月 30日 10时 1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黄高路升洋建材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驾驶杨豪所属川 H25483轴重型自卸货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该车从业资格证号为 510821********6315,所载货物为石灰石,该车车辆运输途中没有覆盖篷布,不足以防止货物的脱落、扬撒。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的行政处罚。 0.1 立案→调查→案件处理意见书→审理领导审批→违法行为通知书→决定书 2023-11-1 2024-1-31 2024-11-1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510722451282609U
28 李万银 川 0821交罚〔2023〕0453号 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案 2023年 10月 25日 04时 3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旺苍县东城中学路口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驾驶李万银所属川 H18661重型自卸货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李万银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质,该车行驶证核定的长、宽、高尺寸分别为 10.75米、2.5米、3.76米,擅自加高 0.5米,加宽 0米,加长 0米。该改装行为由李万银自行实施,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0.5 立案→调查→案件处理意见书→审理领导审批→违法行为通知书→决定书 2023-11-1 2024-1-31 2024-11-1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510722451282609U
29 陈正映 川 0821交罚〔2023〕0459号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案 2023年 10月 30日 15时 19分,当事人陈正映在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黄洋镇542国道,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通过调查,当事人不能提供车辆陕 F32228的道路运输证,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制件、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的行政处罚。 0.3 立案→调查→案件处理意见书→审理领导审批→违法行为通知书→决定书 2023-11-1 2024-1-31 2024-11-1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510722451282609U
30 陈涛 川 0821交罚〔2023〕0461号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2023年 10月 30日 11时 0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木门镇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陈涛驾驶陈涛所属川 H29602轴重型自卸货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该车所载货物为沙子,该车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没有覆盖篷布,不足以防止货物的脱落、扬撒。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制件、道路运输证复制件、从业资格证复制件、现场勘验(检查)照片等证据为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的行政处罚。 0.2 立案→调查→案件处理意见书→审理领导审批→违法行为通知书→决定书 2023-11-2 2024-1-31 2024-11-1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510722451282609U
31 庞再华 川 0821交罚〔2023〕0462号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2023年 11月 02日 10时 0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三江镇大桥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驾驶庞再华所属渝 D32049轴重型自卸货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所载货物为渣煤,该车在运输过程中没有覆盖篷布,不足以防止货物的脱落、扬撒。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制件、道路运输证复制件、从业资格证复制件、现场勘验(检查)照片等证据为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的行政处罚。 0.1 立案→调查→案件处理意见书→审理领导审批→违法行为通知书→决定书 2023-11-2 2024-2-1 2024-11-1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510722451282609U
32 辜亿林 川 0821交罚〔2023〕0458号 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案 2023年 11月 01日 02时 0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发现,川 R87708重型自卸货车货车在黄洋超限站,通过强行通过黄洋超限检测站的方式强行通过黄洋超限站。经过调查,2023年 11月 01日 02时 00分,驾驶员辜亿林驾驶辜亿林所属川 R87708轴重型自卸货车货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该车所载货物为碎石,驾驶员辜亿林在通行黄洋超限站时,采用强行通过黄洋超限检测站的方式强行通过黄洋超限站。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采取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扰乱超限检测秩序。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0.5 立案→调查→案件处理意见书→审理领导审批→违法行为通知书→决定书 2023-11-2 2024-2-1 2024-11-1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510722451282609U
33 韩长春 川 0821交罚〔2023〕0457号 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案 2023年 11月 01日 02时 12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旺苍县高速路东出口路段处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渝 DL8592重型自卸货车在旺苍县黄洋超限检测站,驾驶员韩长春驾驶车辆渝 DL8592自黄洋超限站外强行通过黄洋超限检测站。经过调查,2023年 11月 01日 02时 12分,驾驶员驾驶韩长春所属渝 DL8592四轴重型自卸货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该车所载货物为碎石,驾驶员在通行旺苍县黄洋超限检测站时,驾驶员韩长春驾驶车辆渝 DL8592自黄洋超限站外强行通过黄洋超限检测站。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采取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扰乱超限检测秩序。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0.5 立案→调查→案件处理意见书→审理领导审批→违法行为通知书→决定书 2023-11-2 2024-2-1 2024-11-1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510722451282609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