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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许可信息公示(2023年10月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3-10-31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点击量:214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序号
行政许可决定
文书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公司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许可内容
项目名称/
案件名称
依 据 条 件
行政决定
日期
办理
结果
许可机关
1 旺城广
〔2023〕038号
旺苍县正新鸡排
小吃店
92510821MA691N354M 户外广告,
店招店牌设置的许可
城市设置大型户
外广告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一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
1、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2、符合城市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布局合理、设置规范并与周边环境协调。
2023/10/23 许可 旺苍县综合
行政执法局
2 旺城占
〔2023〕019号
旺苍县大隐西城
明珠酒店
92510821MAD1XY9T96 临时占道
许可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1.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2.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
2023/10/26 许可 旺苍县综合
行政执法局
3 旺(清扫、收集、运输许可)001号 绵阳泰龙科技有限公司旺苍分公司 91510821MA69PC4J64 城镇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许可 城镇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审批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从事垃圾清扫、收集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从事垃圾运输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2.机械清扫能力达到总清扫能力的20%以上,机械清扫车辆包括洒水车和清扫保洁车辆。机械清扫车辆应当具有自动洒水、防尘、防遗撒、安全警示功能,安装车辆行驶及清扫过程记录仪;3.垃圾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并应当具有分类收集功能;4.垃圾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或船只,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5.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6.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7.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船只停放场所。 2023/10/27 许可 旺苍县综合
行政执法局
4 旺城挖〔2023〕005号 四川川骏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1510800MA669CY1XU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1.因城市建设等特殊原因需要占用、挖掘城市道路。
2.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申请表。
3.占用城市道路的平面图。
4.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含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评估报告及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案)。
2023/10/30 许可 旺苍县综合
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