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公示公告 >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20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法人)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20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法人)
发布时间:2023-10-20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量:503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
效期
公示截
止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是否为简易程序处罚
胡天荣 旺农(渔政)罚〔2023〕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2023年3月29日,当事人与胡新全驾驶摩托车到位于旺苍县檬子乡柏杨村五组河段的土堑潭(小地名)放网捕鱼,次日返回土堑潭(小地名)处收网时被旺苍县公安局民警现场挡获,查获渔网4张、自制竹竿1根、轮胎筏子1个、野生鱼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款500元 2023/10/20 2099/12/31 2024/10/19

115107220

08466382N

115107220084

66382N

胡新全 旺农(渔政)罚〔2023〕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2023年3月29日,当事人与胡天荣驾驶摩托车到位于旺苍县檬子乡柏杨村五组河段的土堑潭(小地名)放网捕鱼,次日返回土堑潭(小地名)处收网时被旺苍县公安局民警现场挡获,查获渔网4张、自制竹竿1根、轮胎筏子1个、野生鱼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款2000元 2023/10/9 2099/12/32 2024/10/8

11510722

008466382N

1151072200

8466382N

何春生 旺农(渔政)罚〔2023〕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2023年8月19日,当事人驾车从旺苍县城出发到三江镇厚坝村白龙滩漫水桥钓鱼,期间被人通过110举报,随后旺苍县三江镇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当事人正在三江镇厚坝村白龙滩处违法钓鱼,现场查获渔具1根,渔获物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款2000元 2023/10/19 2099/12/31 2024/10/18

11510722

008466382N

11510722008

466382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