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公示公告 >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许可信息公示(2023年10月第一批)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许可信息公示(2023年10月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3-10-13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点击量:319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序号
行政许可决定
文书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公司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许可内容
项目名称/
案件名称
依 据 条 件
行政决定
日期
办理
结果
许可机关
1 旺城占〔2023〕018号
广元中驰君诚置业
有限公司
91510821MACLD50A4G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1.因城市建设等特殊原因需要占用、挖掘城市道路。
2.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申请表。
3.占用城市道路的平面图。
4.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含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评估报告及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案)。
2023/10/7 许可
旺苍县综合
行政执法局
2 旺城广〔2023〕034号
广元市旺苍县米仓
购物超市
92510821MABY3AA64C
户外广告,
店招店牌的
审批
城市设置大型户
外广告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一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
1、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2、符合城市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布局合理、设置规范并与周边环境协调。
2023/10/7 许可
旺苍县综合
行政执法局
3 旺城广〔2023〕035号
旺苍县正新鸡排
商业北街店
92510821MA6BTUX759
户外广告,
店招店牌的
审批
城市设置大型户
外广告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一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
1、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2、符合城市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布局合理、设置规范并与周边环境协调。
2023/10/9 许可
旺苍县综合
行政执法局
4 旺城广〔2023〕036号
旺苍县汇美舍
服装店
92510821MA66R5FY87
户外广告,
店招店牌的
审批
城市设置大型户
外广告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一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
1、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2、符合城市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布局合理、设置规范并与周边环境协调。
2023/10/10 许可
旺苍县综合
行政执法局
5 旺城广〔2023〕037号
旺苍县泰达五金
门市部
92510821MA6A1HP32D
户外广告,
店招店牌的
审批
城市设置大型户
外广告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一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
1、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2、符合城市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布局合理、设置规范并与周边环境协调。
2023/10/10 许可
旺苍县综合
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