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旺苍县废弃农膜收集和处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全县废弃农膜回收价格和补贴标准的通知
旺苍县废弃农膜收集和处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调整全县废弃农膜回收价格和补贴标准的通知
旺农膜领〔2023〕2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单位:
根据广元市废弃农膜收集和处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废弃农膜收集和处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广农膜收处领办〔2018〕4 号)和《关于做好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广农膜收处领办〔2018〕5 号)文件精神,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于2023年6月21日组织农户代表、经营者代表等召开了废弃农膜回收收购价格调整听证会,根据听证会意见和市场行情,现就全县调整后的废弃农膜回收价格和补贴标准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调整废弃农膜回收价
废弃农膜收购价格调整为:棚膜2000元/吨,透明地膜和黑色地膜1000元/吨,肥料、种子等包装物500元/吨。
二、调整废弃农膜回收补贴标准
(一)棚膜、透明地膜和黑色地膜回收补贴标准调整为:农户100元/吨,村回收点800元/吨,乡镇回收站300元/吨,县处理中心500元/吨。
(二)聚乙烯育秧盆、营养杯、肥料或种子包装物等回收补贴标准调整为:农户100元/吨,村回收点300元/吨,乡镇回收站200元/吨,县处理中心200元/吨。
(三)农药容器回收补贴标准调整为:农户0.1元/个,村回收点0.05元/个,乡镇回收站0.05 元/个,县处理中0.08 元/个。
(四)转运补贴标准调整为:乡镇转运至县处理中心300元/吨,县处理中心转运至市加工企业200元/吨。
旺苍县废弃农膜收集和处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日
旺苍县废弃农膜回收价格和补贴标准表
类别 |
收购价 |
补贴价 |
||||
农户 |
村回收点 |
乡镇回收站 |
县处理中心 |
合计 |
||
大棚农膜 (元/吨) |
2000 |
100 |
800 |
300 |
500 |
1700 |
透明地膜 (元/吨) |
1000 |
100 |
800 |
300 |
500 |
1700 |
黑色地膜 (元/吨) |
1000 |
100 |
800 |
300 |
500 |
1700 |
聚乙烯育秧盆、营养杯(元/ 吨) |
|
100 |
300 |
200 |
200 |
800 |
肥料种子等包装物 (元/吨) |
500 |
100 |
300 |
200 |
200 |
800 |
农药容器 (元/个) |
|
0.1 |
0.05 |
0.05 |
0.08 |
0.28 |
转运费(元 /吨) |
村回收点到乡镇回收站不补贴,乡镇回收站到县处理中心补贴 300,县处理中心到市加工企业补贴 200。 |
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