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地块位于嘉川镇镇区西部,旺苍经开区煤资源综合利用功能区(合众化工旁)内,涉及面积共1.3272公顷。
地块区位图
规划修改背景
因项目未纳入《旺苍县煤化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其用地需求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不符,故从实际发展需求出发,需要对该用地地块的用地性质进行调整,经过向旺苍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对拟出让地块做出规划调整,最终确定由四川旺苍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新型路面建筑材料生产基地项目选址地土地调规工作的请示》(旺经开管委〔2022〕85号)申请调整《旺苍县煤化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拟调整地块用地性质。并编制旺苍工业园区煤资源综合利用功能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9-11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
规划修改内容
本次调整由四川旺苍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过梳理嘉川镇有条件建设土地,征求县自然资源局意见,确定调整面积确定为1.3272公顷,地块编码确定为B-09-11,用地性质确定为工业用地(M3),其中,将原控规中用地为B-09-01(供燃气用地(U13))、B-09-02(公共绿地(G1))、B-09-03(生产防护绿地(G2))、水域和其他用地(E)等 4 个地块周边共计0.4980公顷(约7.47亩)调整为工业用地(M3)用于煤炭工业下游产业生产。
规划论证结论
本次调整不影响城乡规划的实施,不违背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项目对完善区域产业链,优化区域资源配置等方面有着积极的意义和作用,在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均可起到正向的、积极的作用。符合《广元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试行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控制要求。在《旺苍县煤化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基础上,保证了原规划结构的完整性、不涉及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用地指标表
地块 |
用地性质 |
性质名称 |
项目调整面积 (h㎡)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m) |
绿地率(%) |
配套设施用地占比(%) |
B-09-11 |
M3 |
工业用地 |
1.3272 |
≥0.8 |
≥40 |
≤30 |
≤20 |
7 |
停车泊位按实际建设情况设置 |
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二)本规划依据旺苍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8次会议;
(三)公示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10月21日;
(四)公示地点: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gw.gov.cn)、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项目现场;
(五)反馈意见方式:敬请利害关系人以及广大市民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建设相关事项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1.来信请寄至:旺苍县西凤巷104号,旺苍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628200
2.联系电话:0839-4315042
(六)本公示最终解释权属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