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四川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川省旺苍大峡谷森林公园、米仓山大峡谷风景名胜区3个保护地5个登记单元;李家河铁矿、唐家河矿区、赵家坝矿区、碗厂河矿区、黄家沟矿区、代池坝矿区、小溪沟矿区7个矿区8个登记单元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3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1.四川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自然保护区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四川省旺苍大峡谷森林公园。以自然公园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3.米仓山大峡谷风景名胜区,3个登记单元。以保护区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4.李家河铁矿。以采矿权范围界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5.唐家河矿区。以采矿权范围界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6.赵家坝矿区。以采矿权范围界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7.碗厂河矿区,2个登记单元。以采矿权范围界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8.黄家沟矿区。以采矿权范围界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9.代池坝矿区。以采矿权范围界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10.小溪沟矿区。以采矿权范围界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