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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监测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9-12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306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2023〕33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监测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持续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现将2023年第三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监测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9月8日,各级各部门共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1816条、审发1297条。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规范运行的政务新媒体共17个,其中,微信公众号12个、微博2个、移动客户端1个、其他平台类型2个,检查率100%,未发现安全、泄密事故、2周内内容不更新等单项否决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政务新媒体方面。个别单位未按要求及时转载国省相关信息被市级抽检通报,如旺苍文旅(微信);个别单位在微信公众号开通视频功能,但未及时更新发布,经督促提醒后仍未及时整改被市级抽检通报,如旺苍人社;个别单位账号运维质量不高,发布信息主要以转载为主,原创内容较少,账号关注量、阅读量较低,如幸福东河(微信)。

(二)县政府网站方面。一是部分单位制发的应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未在文件制发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如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的《关于印发〈旺苍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30条措施〉的通知》(旺农〔2023〕82 号)、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印发的《关于印发〈旺苍县2023年保水抗旱工作十三条措施〉的通知》(旺汛指发〔2023〕33号)等政策性文件。二是个别单位公开内容中存在多字漏字以及严重错敏字等涉意识形态领域问题。三是部分栏目内容保障不及时,如由县商务局负责保障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题专栏,自2023年6月开设以来仅更新1条信息。四是部分单位在政务服务网站上公开的办事指南不够精准,如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事指南中有审批结果名称无审批结果样本,县卫生健康局提供的示例样表为空表等。

(三)工作落实方面。一是问题整改不力。2023年6月8日,我办印发了《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县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监测情况的通报》(〔2023〕19号),指出户籍管理(县公安局)、市政服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村危房改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播电视(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等4个试点领域栏目信息保障量为0,社会保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县应急管理局)、公共法律服务(县司法局)、旅游(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等4个试点领域栏目未严格对照目录公开信息等问题。截至目前,以上问题均未得到有效整改,仍未对照目录补充公开相关信息。二是政府公报公开不及时。政府公报作为重要政策文件公开的载体,是各级政务公开专区中必须放置的重要资料,截至目前,建有政务公开专区但未领取市政府公报第二期的单位有县图书馆、未领取市政府公报第三期的单位有白水镇。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新媒体运维管理。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机制加强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川办函〔2022〕89号)要求,进一步落实主办职责,主动关停注销以单位职工名义创建的新媒体平台账号;要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发布的重要信息,形成整体联动、同频共振的传播格局;要切实做好原创信息发布,主动公开本辖区、本单位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主阵地作用。

(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策文件公开的必要渠道,各单位要及时主动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并同步多形式做好政策解读。要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杜绝固定表述错误、错字漏字、抄袭雷同等问题,确保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要全面梳理办事指南,对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等要素逐一核实整改,对本辖区、本单位无权限修改的事项和内容,主动加强与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以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及时修改完善,确保办事指南完整、准确。

(三)迅速开展自查整改。各级各部门要以通报指出的问题为戒,认真举一反三,及时开展自查自纠,本季度被通报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行立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要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强化保障、规范运维,全力提升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水平。


附件:1.乡镇政务公开监测情况统计表

             2.县级部门政务公开监测情况统计表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        



附件1

乡镇政务公开监测情况统计表

乡镇

信息报送量(条)

信息审发量(条)

错情(处)

信息审发量排名

普济镇

117

43

1

1

盐河镇

41

29

0

2

张华镇

31

23

0

3

国华镇

34

22

0

4

英萃镇

43

20

0

5

檬子乡

38

18

0

6

东河镇

24

17

0

7

嘉川镇

40

15

1

8

大两镇

27

15

0

8

五权镇

19

14

0

10

燕子乡

23

13

0

11

水磨镇

24

11

1

12

大德镇

20

11

1

12

天星镇

26

10

0

14

高阳镇

20

10

1

14

黄洋镇

17

10

0

14

木门镇

35

9

0

18

白水镇

14

9

0

17

三江镇

19

6

0

19

龙凤镇

13

6

0

19

双汇镇

10

5

1

21

九龙镇

6

3

0

22

米仓山镇

6

2

0

23

附件2

县级部门政务公开监测情况统计表

县级部门

信息报送量(条)

信息审发量(条)

错情(处)

信息审发量排名

县林业局

34

24

0

1

县司法局

25

21

1

2

县教育局

28

19

0

3

县行政审批局

23

16

1

4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

16

0

4

县农业农村局

16

15

0

6

县统计局

17

14

0

7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9

13

0

8

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

13

12

0

9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

19

11

1

10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3

11

2

10

县自然资源局

14

10

0

12

县应急管理局

20

9

0

13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

9

0

13

县水利局

12

9

0

13

县卫生健康局

10

9

0

13

县文化体育中心

15

7

0

17

县民政局

9

7

0

17

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9

7

0

17

县乡村振兴局

12

6

0

20

县交通运输局

7

6

1

20

县审计局

7

4

0

22

县商务局

6

4

0

22

县气象局

6

4

0

22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

4

0

22

县供销社

4

3

0

26

县公安局

4

2

0

27

县医疗保障局

2

2

0

27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3

1

0

29

县发展和改革局

1

1

0

29

旺苍经开区

1

0

0

31

人行旺苍县支行

0

0

0

31

县财政局

0

0

0

31

县税务局

0

0

0

31

说明:政务公开数据来自县政府门户网站,表中数据均为工作动态类信息统计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9月8日。

(此件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