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公示公告 >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2023第115号)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2023第115号)
发布时间:2023-09-05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178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839-4222380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及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单元号)

坐落

面  积

备注

土地使用权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

1

张紫云

张景50%、张桓50%

旺房权证A字第00019525号、旺<宅>国用(2000)字第004932号

旺苍县东河镇商业南街

14.89

104.22

 

2

李禄章

何加碧100%

旺房权证A字第00001147号、旺国用(2011)第2287号

旺苍县东河镇滨河中路

14.89

82.03

 


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