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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政协旺苍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2号提案答复的函
县政协九三学社旺苍基层委员会:
贵委在政协旺苍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持续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建议》(立案编号2023022)的提案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构建机制,保障发展质效
一是领导小组推进机制。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实行县、乡(镇)、村三级书记负责制;建立由县委农办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的工作推进机制,对县农业农村局等31个部门单位的职责进行了逐一明确。二是联席会商机制。制定了《旺苍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负责落实农村集体经济重大政策、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重点任务进行定期会商。三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县229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税务登记、规范挂牌,并按照“5个1”标准[1间办公室、1套章程制度、1本成员名册、1本资产台账、1本股份(份额)台账]运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加强集体资产监管
一是印发《旺苍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方案》(旺农〔2022〕106号),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清查核实等管理制度。建立经营风险防范制度,筑牢同企业之间的“防火墙”,制定资产民主决策使用8步工作法,巩固集体资产“所有权”,放活集体资产“使用权”,保障集体资产“收益权”,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二是印制和发放成员证114400本,份额(股份)证113450本,实现应发尽发。三是严格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坚持“村财乡代管”原则,制定“三资”财务管理程序,在乡镇设立“村财乡代管”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1名和工作人员2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报账员1名,开展独立会计核算,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报账。
三、激活要素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一)大力实施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2023年拟实施中省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村报送工作的函》(旺农函〔2023〕6号),指导各村申报中省财政扶持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并按照程序遴选项目扶持村,加大项目支持力度。会同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组织召开2023年中省财政拟扶持村项目联合评审会,对东河镇狮子村、白水镇解放村、木门镇天星村等14个拟扶持项目村开展了联合评审,督促项目村按照评审和批复内容实施项目。
(二)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2023年,按照“试点先行、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重点围绕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选择党委政府重视、集体经济组织健全、产业基础较好、农民意愿强的村开始整村“耕种防收销”大托管试点示范,计划托管服务面积3万亩以上,主要托管农作物品种为小麦、水稻等粮油作物和茶叶、猕猴桃、食用菌等经济作物,服务环节主要包括农资供应、耕种防收、产品销售等。通过推进农业生产“大托管”,进一步实现作物增产、农民增收、企业增利。
(三)充分盘活闲置资产。召开全县村集体闲置资产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41宗村集体闲置资产盘活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要求完成。制定《旺苍县农村集体闲置资产盘活方案》,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联动机制,按照便民服务提升、公益事业改建、集体经济使用、市场运营开发“四个一批”盘活方式,充分挖掘村级集体闲置资产潜在价值,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一是巩固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建设,落实《四川省农民合作社规范指引》(川农发〔2022〕12号),指导农民合作社按照“七有”标准强化管理,支持发展壮大一批粮油类农民合作社,引导农民合作社组织和带领农民实行连片种植,开展标准化生产,统一采购投入品,统一技术规程,统一收获销售。二是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建立新型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推荐乡镇负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工作人员5名参加选聘四川省辅导员。制定《旺苍县制定县级辅导员选聘管理工作方案》报市局备案。按照《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录库操作指南》要求,于每年6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上一年度辅导员录入更新。三是制定《旺苍县家庭农场三年发展目标任务(2023—2025年)》,加快“一组一场”向空白村组覆盖。2023年,市级以上示范场家庭农场使用“随手记”“一码通”软件实现全覆盖。
感谢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9日
(联系人:黄新忠;联系电话:13881272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