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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政协旺苍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4号提案答复的函
柯德银、唐天琦、杨晓峰、吴馨卉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实效解决土地撂荒地整治、守住耕地红线建立撂荒地长效机制的建议”(第34号提案)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劳动力缺乏的建议。一是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承包土地经营,选择“农户委托代耕”“集体代耕”等模式恢复生产,并合理确定承包农户、村集体、业主的利益分配方式。二是采取入股、合作等方式开展粮食产业发展,大力支持返乡人员发展粮食产业项目。三是引导有实力、有意愿、有责任的企业参与盘活利用耕地发展粮油,推动形成多方参与、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四是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引入新型农民,培育骨干农民,推动农业经营主体职业化。
二、关于种植效益低下的建议。一是精准落实国家各项惠民惠农补贴政策。今年计划发放惠民惠农补贴4660.9万元,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861.4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397万元、稻谷补贴402.5万元,充分调动农户的种粮积极性。二是强化项目资金扶持,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粮油种植大户,依托项目发放种子、农膜、肥料等生产物资资金2187.5余万元,千方百计增收农户种粮收入。三是鼓励粮食生产机械化、规模化经营,引导购置、插(抛)秧、植保等生产重点机具进行机耕、机种、机收,减少人工支出,提高农民收入。
三、关于法律法规缺失的建议。一是印发了《旺苍县耕地撂荒整治十条措施》《旺苍县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撂荒地整治要求及政策措施。二是用好“田长制”制度,压实乡镇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和村级田长、网格员具体责任,分片包干进行日常巡查监管,对农田粮食作物品种、种植面积等情况实行信息化、精准化、常态化监测管理。三是对因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放弃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农户,发包方要引导其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农户委托代耕”“集体代耕”等模式恢复生产,并合理确定承包农户、村集体、业主的利益分配方式。
四、关于农业基础设施脆弱的建议。一是依托高标准农田、亚行等项目,完善项目区灌排系统、机耕道路等基础设施,使项目区灌溉保证率不低于80%,道路通达度在90%以上。二是按照“谁受益、谁管护”原则,建立健全农田基础设施建后管护制度和利用制度。三是压实项目所在乡镇、村委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体责任,明确农田主要用于粮食生产,严禁高标准农田“非粮化”,确保良田粮用。
五、关于补助政策‘跑偏’”的建议。一是精准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改变用途的耕地停发补贴资金,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杜绝“一边拿补贴、一边荒田地”现象。二是按照“谁种粮,谁受益”原则,对本年度实际种粮者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稻谷补贴,切实保障实际种植者利益。三是按照“多种多得,少种少得”原则,对主要粮食作物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发放种粮大户补贴,加快推进粮食适度规模化种植。
六、关于撂荒地后续使用无序的建议。一是印发了《旺苍县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试点项目》,全县23个乡镇已整治的撂荒地原则上大春全部进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小春全部种植油菜。二是鼓励流转撂荒地经营权,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基础上,可依法、平等、自愿、有偿进行流转。三是对无力耕种、外出弃耕的撂荒地,村组集体应引导其采取转包、出租或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坚决杜绝耕地拋荒。
七、关于加大后续投入的建议。一是依托耕地轮作休耕试点、涉农整合等项目,优先将已复垦复耕撂荒地纳入项目补助范围,原则上大春全部进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小春全部种植油菜,确保应种尽种,种满种尽。二是鼓励种植大户、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撂荒地发展粮油产业,流转规模在30亩以上且种植粮食作物的,可纳入当年种粮大户补贴。三是对集中连片,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的,优先纳入项目规划,完善田间渠系、蓄水池、道路等基础设施,改善撂荒地耕作条件,把撂荒地逐步建成高标准农田。四是加强撂荒地耕地质量建设,结合绿色种养循环、秸秆还田、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加大撂荒地理化性状改良、地力培肥等措施落实,逐步恢复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
八、关于健全补助政策的建议。一是制定了《旺苍县耕地撂荒整治十条措施》,对开展撂荒地复耕复种达到要求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按照25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励。二是充分利用耕地轮作休耕试点项目,采购种子、农膜、肥料等生产物资,在已经整治的撂荒地原则上大春全部进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小春全部种植油菜等措施。三是新型经营主体落实复耕种植的撂荒地种植粮食且面积达到30亩以上的,视同种粮大户,可以申报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相关补贴。
九、关于加强承包土地管理的建议。一是精准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改变用途的耕地停发补贴资金,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二是印发了《旺苍县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的通知》等文件,对承包方未按要求履行耕种义务导致耕地撂荒,且多次告知无行动、自愿放弃经营权的农户,由承包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收回土地经营权,并落实代耕代种或组织流转。三是撂荒地土地转给第三方的,由村集体决定少收或免收流转费,第三方负责落实耕种,并享受相关补贴政策。
十、关于改善连片复耕撂荒地基础设施的建议。一是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亚行项目,逐年优化复垦复耕撂荒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二是对坡度25度以下,集中连片复耕撂荒地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逐步完善土地灌排、机耕道路等基础设施。三是按照“谁受益、谁管护”原则,建立健全已复垦撂荒地基础设施建后管护制度和利用制度,压实乡镇、村委会、新型经营主体责任,严禁再次撂荒,确保应种尽种。
十一、关于探索合理的托管经营机制的建议。一是鼓励流转土地经营权,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基础上,农户承包土地、村组集体预留机动地可依法、平等、自愿、有偿进行流转。二是对无力耕种、外出弃耕的,村组集体引导其采取转包、出租或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坚决杜绝耕地拋荒。三是鼓励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土地流转、复耕复种,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发展粮食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十二、关于积极培育发展规模种植的建议。一是修订完善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管理办法》,加大对种粮类家庭农场的财政扶持力度,明确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种粮类家庭农场。二是鼓励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流转土地、代耕代种等方式积极进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油菜扩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周边农户种植大豆和油菜。三是依托龙凤粮油现代农业园区,整合耕地轮作休耕试点、涉农整合、主体培育等项目,大力支持乡镇或行政村(社区)整建制推进粮油产业发展,以产业带(环线)集中连片实施。计划到2025年底,在园区内引进培育省级以上龙头企业1家,培育省级示范合作社1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家,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民覆盖率达到80%。
感谢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