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动形成“拉练”自转机制。县级制定“拉练”总体方案并每季度分片区全覆盖开展一次互查互评互纠。各乡镇参照县上“拉练”组织方式,定期、分层在辖区内组织不同形式的“拉练”,形成人居环境整治“拉练”自转。原则上乡镇、村每月组织一次“拉练”,村、组、户点位不重不漏,形成“拉练”全覆盖。在全覆盖基础上,周而复始组织“拉练”巩固成果。
二是推动形成“五人”带动机制。乡镇、村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及家属、新型经营主体领办人、公益岗位从业人、乡贤及乡土人才、特殊困难群体保障人这“五人”的示范带领作用,达到先人一步宣传、先人一步发力、先人一步出彩、先人一步“拉练”、先人一步巩固等作用,促使其带头、带动、带领本地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三是推动形成“五方”责任机制。乡镇制定出党政主要领导的组织推动责任,分管领导的具体组织责任,驻村领导的牵头开展责任,村组干部的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和农户的实施主体责任“五方”责任。由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主抓,村支部书记全面管好辖区的“五方”责任机制,同步开展工作督导检查。
四是推动形成“五类”承担机制。乡镇、村组制定划分好人居环境整治“五类”区域整治、保持、巩固责任,落实好“谁造成谁承担、谁拥有谁承担、谁承包谁承担、谁经营谁承担、谁管理谁承担”机制,推动人居环境整治责任主体落实,做到人居环境整治区域范围全覆盖,域内个体全覆盖、整治责任全覆盖,避免出现区域“空白”,责任“空挡”。
五是推动形成“五层”促进机制。在县级层面,对乡镇、村、户实行通报授牌表扬;在乡镇层面,各乡镇充分运用已有的政策杠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奖优促劣;在村级层面,人居环境整治纳入积分制试点,进入“川善治”平台,作为表彰表扬奖励的重要依据;在村民小组层面,大力向群众宣传、宣讲先进典型,示范带动;在驻村帮扶层面,将环境整治结果纳入帮扶计划,对先进典型加大帮扶力度,县对口帮扶办将择选一批工作开展较好、乡村治理成效明显的村,以项目形式定点帮扶促进。(县乡村振兴局 张玉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