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集中公示目录
一、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主体
二、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三、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四、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五、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目录清单
六、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 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责任制
七、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2023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八、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
九、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十、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十一、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行政处罚清单
一、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主体 1 个: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商业南街144号
邮编:628200 电话:0839-4202365
行政执法机构设置5个:
电力能源股(旺苍县电力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电力、成品油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负责成品油经营许可及市场监管;负责电力运行调度管理;制定中、长期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和方案,平衡电力资源;负责电力资源配置和电力市场化交易协调工作,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和并网管理,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供电营业等电力许可;协调处理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股室负责人:谭守诚 联系电话:0839-4202515
盐政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食盐行业管理,依法查处食盐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盐的安全管控和价格干预工作;负责行业的统计分析及运行监测,协调处理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股室负责人:万石泉 联系电话:0839-4202515
政策法规和综合股。
主要职责:牵头起草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政策规定,参与区域及专项规划编制及重大产业布局,拟订推进工业优势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产业政策确认,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战略研究;提出工业经济结构及布局调整的实施方案,推动实施重大发展战略;牵头做好深化改革工作;牵头做好依法治县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牵头做好企业降本减负工作;指导本领域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组织对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履行监督、指导、管理、服务职能;处理信访,维护稳定;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
股室负责人:康太平 联系电话:0839-4202365
安全环境与综合利用股。
主要职责: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水资源节约工作,配合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清洁生产、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经济发展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监管考核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组织申报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项目,组织实施工业重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负责工业企业节能监察执法工作;负责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督导工业企业开展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股室负责人:赖永均 联系电话:0839-4205637
科学技术管理股。
主要职责: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国家、省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科学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对全县重大科学技术计划项目进行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拟订相关配套政策。负责全县科学技术普及申报、管理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科技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组织编制和实施农村及社会事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申报并实施各级各类农业科技计划和社会事业科技计划,建立健全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园区、基地的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负责科技交流与合作;拟订科技成果评价、科技奖励、科技成果推广、促进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国家、省、市级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和县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申报推荐的具体工作。
股室负责人:暂无 联系电话:0839-4207808
二、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序 号 |
姓 名 |
性别 |
证件编号 |
1 |
张发刚 |
男 |
23070205024 |
2 |
何纪平 |
男 |
23070205028 |
3 |
赵俊波 |
女 |
23070205023 |
4 |
郭俐莉 |
女 |
23070205027 |
5 |
唐 利 |
女 |
23070205022 |
6 |
宋 果 |
男 |
23070206023 |
7 |
何 亮 |
男 |
23070206024 |
8 |
赵 宽 |
男 |
23070205030 |
9 |
杜 军 |
男 |
23070206022 |
10 |
李 军 |
男 |
23070206026 |
11 |
汪 男 |
女 |
23070205026 |
12 |
何 斌 |
男 |
23070205025 |
13 |
吴 洋 |
男 |
23070205021 |
14 |
蒋陆军 |
男 |
23070205032 |
15 |
张朝伟 |
男 |
23070205031 |
三、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四川政务服务网、旺苍县人民政府网(含行政执法权力 及责任事项的权限、职责、服务指南、法定依据、流程图、程序)。
http://www.sczwfw.gov.cn/jiq/front/item/bmft_index?deptCode=115107220084661717&areaCode=510821000000
四、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78号公布2014年5月17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行政执法裁量权标准(2017年修订)》川经信办法规〔2017〕61号
《四川省盐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根据2015年修订本(川盐局〔2015〕35号)和2017年具体应用解释(川盐局〔2017〕41号)整理
五、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目录清单(共 3 项)
( 一 ) 重大行政许可:
1.适用听证的;
2.变更、撤回、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3.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 二 ) 重大行政处罚:
1.停止执业;
2.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或者对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
( 三 ) 其他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当事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决定。
六、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责任制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方式
(一)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等权利,详见相应法律法规。
(二)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部门:旺苍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地址:旺苍县政务服务集中区D 区(旺苍县司法局四楼)
2.行政诉讼
单位:旺苍县人民法院
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西路104号
( 三 ) 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
部门: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商业南街144号
投诉电话:0839-4202365
行政执法责任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6号)
《四川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川府法〔2005〕24号)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七、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检查对象名录库) 、2023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1项)
1.从事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食盐零售单位。
检查依据:《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696号第二十三条)
检查内容:盐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二)查阅或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购销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三)查封、扣押与涉嫌盐业违法行为有关的食盐及原材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盐的工具、设备;(四)查封涉嫌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盐的场所。
(二)2023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检查对象 |
检查依据 |
执行科室 |
检查户数 |
检查频次 |
初步检查时间 |
备注 |
盐业企业、个人 |
《盐业专营办法》 |
盐政管理股 |
1 |
1 |
2023.5-2023.10 |
|
(三)检查对象名录库
1.盐业企业、个人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1 |
四川省盐业总公司旺苍支公司 |
旺苍县东河镇百灵街 |
2 |
旺苍县粮贸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旺苍县东河镇新华街333号 |
3 |
旺苍县刘平粮油经营部 |
旺苍县东河镇滨河路北48号 |
八、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
(一)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川经信办法规〔2015〕6号)
九、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http://www.scgw.gov.cn/Detail.aspx?id=20230110091907324
十、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比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暂行实施方案》执行。
十一、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行政处罚清单
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
序号 |
检查事项名称 |
检查事项划分 |
对象划分 |
监管方式 |
||
1 |
对涉盐生产经营有关单位、个人开展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对未按规定作出食盐或非食用盐标识的监管 |
一般检查对象 |
未被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的 |
双随机、一公开 |
重点检查对象 |
被投诉、举报的企业和相关人员 |
定向检查 |
||||
对违反规定购进食盐的监管 |
一般检查对象 |
未被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的企业 |
双随机、一公开 |
|||
重点检查对象 |
被投诉、举报的企业和相关人员 |
定向检查 |
||||
对违反规定生产或批发食盐、非食用盐的监管 |
一般检查对象 |
未被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的企业 |
双随机、一公开 |
|||
重点检查对象 |
被投诉、举报的企业和相关人员 |
定向检查 |
||||
对食盐定点企业违反规定聘用禁业限制人员的监管 |
一般检查对象 |
未被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的企业和相关人员 |
双随机、一公开 |
|||
重点检查对象 |
被投诉、举报的企业和相关人员 |
定向检查 |
||||
对非食盐定点企业生产或批发食盐的监管 |
一般检查对象 |
未被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的企业 |
双随机、一公开 |
|||
重点检查对象 |
被投诉、举报的企业和相关人员 |
定向检查 |
||||
重点检查事项 |
无 |
一般检查对象 |
无 |
无 |
||
重点检查对象 |
无 |
无 |
||||
2 |
对成品油流通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对成品油企业经营活动情况的检查 |
一般检查对象 |
未被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的企业 |
双随机、一公开 |
重点检查对象 |
被投诉、举报的企业 |
定向检查 |
||||
重点检查对象 |
无 |
一般检查对象 |
无 |
无 |
||
重点检查对象 |
无 |
无 |
||||
3 |
对在电力设施 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监管 |
一般检查对象 |
对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对象 |
未被投诉举报、前期检查不存在问题的 |
双随机、一公开' |
重点检查对象 |
被投诉举报、前期检查问题较多的 |
无 |
||||
重点检查对象 |
无 |
一般检查对象 |
无 |
无 |
||
重点检查对象 |
无 |
无 |
||||
4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领域企业的监管
|
一般检查对象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领域企业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对象 |
未被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的企业 |
无 |
重点检查对象 |
被投诉、举报的企业 |
无 |
||||
重点检查对象 |
无 |
一般检查对象 |
无 |
无 |
||
重点检查对象 |
无 |
无 |
十一、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行政处罚清单
我局执行《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行政执法裁量权标准(2017年修订)》(川经信办法规〔201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