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公示公告 >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集中公示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集中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19 来源:县发展改革局 点击量:383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集中公示目录


一、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政执法主体

二、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三、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四、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

五、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 

六、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七、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2023年抽查计划

八、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

九、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十、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行政许可、处罚决定等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十一、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不予、免于从轻、减轻、从重行政处罚清单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3日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集中内容公示


一、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主体1个: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红星南路140号

邮            编:628000

电            话:0839-6205086 

行政执法机构设置4个:

政策法规股

主要职责: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对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综合管理招标投标活动。按照权限核准招标事项,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审查和备案,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受理相关投诉,调查违规行为;统筹监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的执行情况并组织后评估工作;协助管理评标专家;建立招标投标领域相关中介咨询机构的协调管理机制;承担旺苍县建设项目招投标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股室负责人:张永久 联系电话:0839-6205529

能源和环境资源股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总体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能源发展、提高能源保障、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节约的措施方法,拟订全县能源相关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协调全县能源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能源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科技进步工作,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研究提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审核、转报和安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污染治理国家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研究制度低碳发展相关配套政策,拟订全县低碳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探索建立低碳交易制度;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指导生态旺苍建设和低碳试点示范,加强低碳宣传;积极引导、培育和扶持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参与低碳发展;建立完善全县低碳发展管理和服务社会基层网络;研究制度全县低碳发展和日常检查考核体系。承担旺苍县低碳发展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县能源局、县低碳发展办公室日常工作。

股室负责人:王怀树    联系电话:0839-6205309

价格和收费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成本工作相关政策,对列入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实施定价成本监审;对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监审;负责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核算重要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利润水平并向社会公布;负责暴利、低价倾销和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处罚中的成本确认;监测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开展专项调查,掌握重要商品供求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跟踪反馈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做好主副食品价格及重要商品和服价格监测,预测预警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针对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异常波动开展应急监测。

股室负责人:张德志         联系电话:0839-6205320 

粮食和物资收储调控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监督管理;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政策规定,制定粮食流通、库存监督检查等相关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县级储备粮等政策性粮食的库存数量、质量、技术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在旺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及国家其他政策性临时储存粮食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监督粮食购销活动;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股室负责人:文进锋   联系电话:0839- 6205305

二、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序号

姓 名

证件编号

1

周  波

23070203035

2

李  庆

23070203022

3

惠福贤

23070203029

4

李  珍

23070203026

5

何明伟

23070203038

6

文进锋

23070203034

7

史  颖

23070203037

8

胡  浩

23070203039

9

王译艺

23070203043

10

彭  兵

23070203045

11

钟雨谷

23070203032

三、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旺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gw.gov.cn/Detail.aspx?id=20221024094559618

四、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共3项)

(一)重大行政许可:

1.适用听证的;

2.变更、撤回、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3.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二)重大行政处罚:

1.停止执业;

2.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或者对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

(三)其他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当事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决定。

五、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责任制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方式

(一)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详见相应法律法规。

(二)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部门:旺苍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政务服务集中区D区(旺苍县司法局四楼)

2.行政诉讼

单位:旺苍县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兴旺西路104号

(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

部门:旺苍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政务服务集中区D区(旺苍县司法局二楼)

电话:0839-6203305

行政执法责任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6号)

《四川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川府法〔2005〕24号)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六、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78号公布2014年5月17日)

七、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检查对象名录库)、2023 年抽查计划

1.政策性储备粮油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0号,2021年第三次修订)《旺苍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旺苍县县级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管理办法》。

检查对象:全县各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粮油加工企业仓间货位。

检查内容:库存粮食数量核实;库存粮食质量;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账、资金账。

2.夏季、秋季粮油收购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0号,2021年第三次修订)。

检查对象:粮油收购企业。

检查内容:是否及时向售粮农民支付售粮款;是否有违规克扣水分、杂质行为;价格是否上墙;样品是否上柜;质量标准是否公开;国有企业收购粮食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粮油质量标准;是否有重金属、转基因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一)2023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检查  方式

抽查

比例

参与 部门

检查时间

政策性储备粮监督检查

1.库存粮油数量核实;

2.库存粮食质量

3.政策执行情况

4.统计账、资金账

全县各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粮油加工企业仓间货位。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30%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农发行旺苍县支行

2023年随机抽查


夏季、秋季粮油收购监督检查

1.是否及时向售粮农民售粮款支付

2.是否有违规克扣水分、杂质行为

3.价格是否上墙;样品是否上柜;质量标准是否公开;

5.国有企业收购粮食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粮油质量标准

6.是否有重金属、转基因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粮油收购户

抽查资料、实地检查

30%

县发改局

2023年6月、10月

(二)检查对象名录库

1.粮食库存检查

序号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行政区域

1

四川旺苍嘉川省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蔡明全

旺苍县

2

旺苍县五峰省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

母泽龙

旺苍县

3

旺苍普济县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

侯建国

旺苍县

2.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监督检查

序号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行政区域

1

四川旺苍嘉川省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蔡明全

旺苍县

2

旺苍县五峰省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

母泽龙

旺苍县

3

旺苍普济县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

候建国

旺苍县

3.粮食收购活动监督检查

序号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行政区域

1

旺苍县欣欣大米加工厂

侯勇

旺苍县

3

旺苍县金良米业有限公司

蔡明全

旺苍县

4

四川旺苍嘉川省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蔡明全

旺苍县

5

旺苍县五峰省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

母泽龙

旺苍县

6

旺苍普济县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

侯建国

旺苍县

4.地方储备粮监督检查

序号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行政区域

1

四川旺苍嘉川省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蔡明全

旺苍县

2

旺苍县五峰省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

母泽龙

旺苍县

3

旺苍普济县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

候建国

旺苍县

八、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

比照执行广元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广元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广元市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广府法发〔2018〕16号)

九、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比照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3号)。

十、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行政许可、处罚决定等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http://www.scgw.gov.cn/Detail.aspx?id=20230112164233998

十一、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不予、免于从轻、减轻、从重行政处罚清单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

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

实施机关

检查事项等级

法律依据

备注

1

节能监察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一般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二条、第八十六条;2.《节能监察办法》第二十五条。


2

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的检查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一般检查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2.《四川省粮食流通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不予行政处罚、从重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违法行为

适用条件

法定依据

1

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使用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

限期整改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46条

2

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节能审查机关责令建设单位。

限期整改

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44号)

二、从重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违法行为

适用条件

法定依据


对招标人规避招标的行政处罚

拒不改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9条“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