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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信息公示(2023年7月18日)
发布时间:2023-07-18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点击量:460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信息(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填报单位:旺苍县交通运输局 填报时间:2023年7月18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许可内容 许可决定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受理条件 设定依据 办理流程
 旺苍县中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915108210739898924 周跃建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30710-000716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2023-7-10 2023-7-10 2024-6-30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经营者投入的车辆符合条件的,配发《道路运输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行政法规,第二十四条。2、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部门规章,第十二条。3、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部门规章,第十六条。4、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部门规章,第三十五条。5、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六条。6、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十三条。7、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十四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广元圣广川运业有限公司  91510821MACA00L95H  杨华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30712-001717 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转入) 2023-7-12 2023-7-12 2024-6-30 车辆转籍后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十三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四川广兴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91510821MA6250568F 何观鑫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30710-001745
客运机动车租赁经营备案 2023-7-10 2023-7-10 申请从事客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 (一)客运机动车不少于20辆,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三级以上; (二)客运机动车辆座位数不得超过12座; (三)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1、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地方法规,第二十八条。2、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地方法规,第二十九条。3、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地方法规,第三十条。4、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地方法规,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受理→审查→决定
旺苍园茂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91510821MAACE97280 万献春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30712-000791 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转出) 2023-7-12 2023-7-12 车辆转籍、过户的,应到想原发证机关提出转出申请,交回《道路运输证》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第十三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广元圣广川运业有限公司  91510821MACA00L95H  杨华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30712-001688 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转入) 2023-7-12 2023-7-12 2024-6-30 车辆转籍后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十三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旺苍县中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915108210739898924 周跃建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30710-000825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2023-7-10 2023-7-10 2024-7-31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经营者投入的车辆符合条件的,配发《道路运输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行政法规,第二十四条。2、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部门规章,第十二条。3、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部门规章,第十六条。4、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部门规章,第三十五条。5、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六条。6、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十三条。7、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十四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旺苍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信息(自然人)
填报单位:旺苍县交通运输局 填报时间:2023年7月18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许可内容 许可决定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受理条件 设定依据 办理流程
何大林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30713-001348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换发) 2023-7-13 2023-7-13 2027-7-12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提前10个工作日,持原证件(正、副本)到原发证机关换发新证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因损坏、污损,需换发新证的,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第六条;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第八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杨宏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30711-000605 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转入) 2023-7-11 2023-7-11 2024-5-31 车辆转籍后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十三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杨宏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30711-000568 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转入) 2023-7-11 2023-7-11 2024-5-31 车辆转籍后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十三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李俊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30710-000846 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转出) 2023-7-10 2023-7-10 车辆转籍、过户的,应到想原发证机关提出转出申请,交回《道路运输证》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第十三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王涛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30713-001074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2023-7-13 2023-7-13 2024-7-31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经营者投入的车辆符合条件的,配发《道路运输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行政法规,第二十四条。2、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部门规章,第十二条。3、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部门规章,第十六条。4、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部门规章,第三十五条。5、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六条。6、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十三条。7、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十四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