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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财政局2023年行政执法集中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14 来源:县财政局 点击量:4512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财政局2023年行政执法集中公示


一、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主体

二、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三、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四、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五、旺苍县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目录清单(共5项)

六、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责任制

七、旺苍县财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检查对象名录库)、2023年抽查计划

八、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

九、旺苍财政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十、旺苍县财政局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十一、旺苍县财政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行政处罚清单









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集中公示内容

一、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主体1个:旺苍县财政局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兴旺大道西段114号

邮编:628200 电话:0839-4222098传真:0839-4222023

行政执法机构设置4个:

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主要职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拟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采购专家的抽取,监督管理县级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对供应商、采购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及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行政处罚。

科室负责人:李俊霖     联系电话:0839-4222083

2.财政监督与绩效评价股

主要职责: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牵头建立全县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制度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财政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行业执业质量等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牵头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机制,承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督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结果应用工作。

科室负责人:李秋江     联系电话:0839-4222957

3.法规会计股(行政审批股)

工作职责: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定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财政普法工作。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依法对记账机构进行监督、指导和服务;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科室负责人:贺志锋     联系电话:0839-4222090

4.综合股(税政股)

工作职责: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改善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协同相关单位贯彻落实土地、矿产等国有资产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公益金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拟订政府采购服务相关规定;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监督和管理财政票据;组织实施财政电子票据改革。

科室负责人:曾英     联系电话:0839-4222082

二、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序 号

姓  名

证件编号

1

宋明圣

23070212045

2

张孝福

23070212024

3

何卫英

23070212030

4

何蓉

23070212023

5

张霞

23070212039

6

冉彩虹

23070212043

7

杜俊璋

23070212044

8

文豪

23070212022

9

凌诗梦

23070212037

10

曾英

23070212028

11

李秋江

23070212034

12

刘文昕

23070212021

13

韩伟

23070212040

14

贺志锋

23070212025

15

牟蓉

23070212035

16

徐雯

23070212042

17

杨静

23070212036

18

陈世林

23070212031

19

王鑫

23070212033

20

侯安均

23070212038

21

向文

23070212046

22

李俊霖

23070212032

23

封永

23070212027

三、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1.四川省财政系统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1年本)

http://sczj.cngy.gov.cn/New/show/8fa1c6e7f76f4bb3a0eb92e4760c593a.html

2.旺苍县财政局责任清单

四川政务服务网、旺苍县人民政府网(含行政执法权力及责任事项的权限、职责、服务指南、法定依据、流程图、程序)。 

http://www.sczwfw.gov.cn/jiq/front/item/bmft_index? deptCode=115107220084663661&areaCode=510821000000

四、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78号公布2014年5月17日

《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川财财法〔2014〕11号)

《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川财规〔2018〕20号)

五、旺苍县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目录清单(共5项)

文件依据

1.《四川省财政部门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指导清单(2020年版)》

2.《四川省财政部门行政执法用语规范标准(2020年版)》(川财法〔2020〕18号)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文件要求,我局确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目录如下:

1.所有行政处罚;

2.加处罚款的行政强制;

3.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行政确认;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

5.其他经单位集体讨论认为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

六、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责任制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方式

(一)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等权利,详见相应法律法规。 

(二)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部门:旺苍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地址:旺苍县政务服务集中区D区(旺苍县司法局四楼)

2.行政诉讼 

单位:旺苍县人民法院

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西路104号

(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

部门:旺苍县财政局法规会计股

地址:旺苍县兴旺大道西段114号 

投诉电话:0839-4222090

行政执法责任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6号)

《四川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川府法[2005]24号)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

《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七、旺苍县财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检查对象名录库)、2023年抽查计划

(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3项)

1.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涉及财政、财务和会计等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2013 年5 月3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二条

检查对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

检查内容:四川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以下统称监督对象)涉及财政、财务和会计等事项实施的监督活动,适用本条例。

2.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五十九条

检查对象: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

检查内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三)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3.对财政票据印刷、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依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4号,2021.1.1)第三十九条 

检查对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检查内容: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制度,对财政票据印制、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2023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检查对象

检查依据

执行股室

检查比例

检查频次

初步检查时间

备注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

《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第二条

财政监督与绩效评价股

30%

1

2023.7-2023.10


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

政府采购监管股

80%

1

2023.6-2023.10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综合股

20%

1

2023.7-2023.10


(三)检查对象名录库

1.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

2. 代理记账机构

旺苍县诚鑫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广元市晨瑞财务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旺苍县利玖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永好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旺苍鑫达源会计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旺苍禾韵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广元市津瑛汇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旺苍县政府采购中心

四川卓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坤广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鑫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八、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

(一)《四川省财政部门行政执法文书标准(2020年版)》6个大类、60个文书标准。

(二)《四川省行政执法文书标准》(2021年1月)

(三)《四川省行政执法流程标准》(2021年1月)

(四)广元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广司发〔2022〕16号)

九、旺苍县财政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http://www.scgw.gov.cn/Detail.aspx?id=20230112165507765

十、旺苍县财政局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比照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3号)。

十一、旺苍县财政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


序号

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事项划分

对象划分

监管方式

1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涉及财政、财务和会计等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一般检查对象

未被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的企业和相关人员

双随机、一公开

一般检查对象

被投诉、举报的企业和相关人员

定向检查

重点检查对象

多次被投诉举报或社会影响恶劣以及监管部门移交的企业和相关人员

定向检查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一般检查对象

未被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或未被监管部门移交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

双随机、一公开

一般检查对象

被投诉、举报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

定向检查

重点检查对象

多次被投诉举报或社会影响恶劣以及监管部门移交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

定向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

2

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对象

集中采购机构

定向检查

一般检查对象

社会代理机构

双随机、一公开

重点检查对象

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的政府采购活动

定向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

3

对财政票据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市本级财政票据使用单位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检查

一般检查对象

未被投诉举报、前期票据使用管理不存在问题的票据使用单位。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重点检查对象

被投诉举报、前期票据使用管理问题较多的票据使用单位。

定向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

我局执行《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川财规〔2018〕20号),暂未制定县级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行政处罚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