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关于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川医保规〔2021〕22号)、《广元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受理医药机构新增定点申请,经审核评估及集体讨论后,我县拟新增3家定点医药机构(1家诊所、3家药店),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9日(共7个工作日),单位或个人如对名单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函方式实名向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反映。通讯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108号,联系电话:4202586。
附件:评估合格医药机构名单
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3年7月12日
附件:
评估合格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类别 |
机构地址 |
1 |
旺苍贝美口腔诊所 |
诊所 |
旺苍县东河镇马家渡兴旺大道东路28号凯旋城3栋3-44号 |
2 |
旺苍县康尔福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同泽药房 |
药店 |
旺苍县东河镇新华街建设路医药公司宗地二幢1-1号 |
3 |
广元康诚大药房有限公司栖岛药房 |
药店 |
旺苍县东河镇马家渡兴旺大道中段栖岛家园二幢1-19号 |
4 |
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公园一号店 |
药店 |
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14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