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救灾 > 木门镇“三抓”加强汛期文物保护工作
木门镇“三抓”加强汛期文物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23-07-11 来源:木门镇 点击量:237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抓排查。在全镇开展文物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求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自查自纠,重点对各类文物及古迹保存状况、病害、防水和防火等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全面排查。通过分析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全面强化责任,增强应急能力。

二是抓值守。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汛期文物安全工作的要求,加强检查巡查,明确责任,提升管理水平。时刻关注天气变化、关注上级预警信息,确保发生灾情时在第一时间上报,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减少灾害发生。

三是抓统筹。召开防汛安全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汛期文物安全工作,坚决守牢文物安全“红线”。各文保单位主动与相关领导沟通,充分协调各方,统筹抓好各项工作。通过强化监管巡查、落实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等措施,确保文保单位平安度汛。同时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告示栏等多种方式,在文物保护重点区域加强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文旅融合办 谢金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