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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3-07-04 来源:旺苍生态环境局 点击量:281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塑料污染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按照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广环办函〔2023〕37 号要求,2023年4月至7月,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对全县塑料生产企业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涉塑企业底数进行全覆盖摸排,并将其纳入“双随机”执法监管范围,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时重点对涉塑企业的环保审批手续、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初步建立涉塑企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问题台账,向企业明确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督促问题企业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

截至目前,已出动检查人员20人次,检查涉塑企业8次。下一步,旺苍生态环境局将加大执法检查和宣传力度,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持续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旺苍生态环境局 贺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