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和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切实推动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3〕18号)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中共旺苍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旺苍县国华镇人民政府、旺苍县红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严肃财经纪律相关要求,主要检查预算管理、资金支付管理、货币资金管理、会计管理、内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账户管理、往来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决算管理、存量资金管理、基建预决算管理等13个方面的内容。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滥发钱物等问题。同时,关注巡视、巡察、审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二)重点企业。主要检查企业财经纪律及财税政策执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等方面。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关注是否有代理记账机构参与上述相关违法行为。
三、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8月底。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提供被检查对象涉及财政财务和会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并对监督检查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检查组电话: 0839-4222957
旺苍县财政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