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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发布时间:2023-06-13 来源:县民政局 点击量:4122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民政部
地方主管部门 旺苍县财政局 资金使用单位 旺苍县民政局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7753 7753 100.0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7753 7753 100.00%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资金分配科学合理
下达及时性 资金下达及时
拨付合规性 资金拨付合规
使用规范性 资金使用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执行准确性 资金执行准确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较好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支出责任履行较好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全面落实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制度,对苦难安群众救助范围、审批程序、救助形式、救助标准、救助条件、救助资金来源、使用管理、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及时下拨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全年城市低保保障10141人,农村低保保障24671人,城乡特困保障2263人,临时救助8973人,孤儿260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2人。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城市低保 11800人 10141人 动态调整
农村低保 25800人 24671人 动态调整
城乡特困人员 2300人 2263人 动态调整
临时救助 5100人 8973人
孤儿 260人 260人
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40人 62人
质量指标 各类社会救助及时率 ≥95% ≥98%
社会救助复盖率 ≥99% ≥99%
时效指标 救助资金发放时效 每月25日前 每月30日前 财政资金调度困难,财政加强资金保障
成本指标 城市低保 根据最低生活保障线进行补差发放 210-680元/月/户
农村低保 100元/月 130元/月
城乡特困人员 城市:800元/月、农村540元/月 城市:884元/月、农村624元/月
临时救助 500元-2000元 500元-2000元
孤儿 分散1200/月、集中1600元/月 分散1200/月、集中1600元/月
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执行当地支出标准 在站救助男性600/月,女性650/月 在站救助男性600/月,女性650/月
社会效益
指标
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情况 有所提升 提升明显
帮助查明身份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返乡情况 及时送返 及时送返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 减轻困难群众生活压力 困难群众生活压力明显降低
可持续影响指标 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依据相关政策健全各项保障制度。 各项救助制度更加健全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政策知晓率 ≥95% 99%
困难群众满意度 ≥95% 98%
说明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