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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发布时间:2023-06-13
来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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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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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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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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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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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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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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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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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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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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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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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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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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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执行数(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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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率(B/A×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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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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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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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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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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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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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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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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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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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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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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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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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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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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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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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分配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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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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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下达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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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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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拨付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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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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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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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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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执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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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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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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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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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责任履行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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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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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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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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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制度,对苦难安群众救助范围、审批程序、救助形式、救助标准、救助条件、救助资金来源、使用管理、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及时下拨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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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城市低保保障10141人,农村低保保障24671人,城乡特困保障2263人,临时救助8973人,孤儿260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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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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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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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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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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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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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实际完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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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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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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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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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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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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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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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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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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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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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7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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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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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特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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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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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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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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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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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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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7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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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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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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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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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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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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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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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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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社会救助及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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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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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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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复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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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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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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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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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资金发放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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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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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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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调度困难,财政加强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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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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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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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低生活保障线进行补差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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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680元/月/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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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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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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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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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特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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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800元/月、农村54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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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884元/月、农村62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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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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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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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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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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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1200/月、集中16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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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1200/月、集中16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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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执行当地支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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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站救助男性600/月,女性65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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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站救助男性600/月,女性65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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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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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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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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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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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查明身份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返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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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送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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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送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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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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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困难群众生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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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生活压力明显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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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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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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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政策健全各项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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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救助制度更加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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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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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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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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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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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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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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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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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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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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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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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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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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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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