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增收,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关于<报送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商市建〔2023〕10号)等要求,结合县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分层分类,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农用物资下乡双向流通网络,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提质良性循环,打造全县经济发展新引擎,助力乡村振兴。
二、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通过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商贸体系和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增强农产品上行功能,到2025年,实现县有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的目标。
(二)建设任务。以县乡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三点一线”为重点,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加快推动县域商业网点设施、功能业态、市场主体、消费环境、安全水平等改造升级,建成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分工合理、布局完善的一体化县域商业网络体系。
三、实施内容
(一)商贸流通类(1个)
项目名称:乡镇商贸中心项目
实施主体:旺苍县粮贸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总额:1000万元
支持方式:以奖代补
财政资金支持金额:300万元
建设周期: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
建设内容: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制定统一的建设标准、运营标准、产品标准,在东河镇、嘉川镇、普济镇、白水镇、木门镇、三江镇、张华镇、国华镇、英萃镇、五权镇、双汇镇、大德镇、盐河镇等13个乡镇分别建设1个商贸中心,并在盐河镇添置购物设施3台,打通产供销堵点,提高整体效率。
(二)物流类(2个)
1.项目名称:旺苍县交商邮物流配送项目
实施主体:邮政旺苍分公司
投资总额度:500万元
支持方式:以奖代补
财政资金支持金额:150万元
建设周期: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
建设内容:支持邮政旺苍分公司进一步拓宽县级物流中心场地,打造标准化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逐步整合县域内各类物流企业,分功能新建商贸流通同城配送中心500平方米、快递进出口处理中心1000平方米、县域内电商仓储配送中心500平方米。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等设施设备和信息化管理系统,与县内的物流企业、乡村客运、商贸企业等各类主体开展市场化合作,在整合县域电商快递的基础上,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逐步实现全县物流统仓共配。在白水镇、五权镇新建乡镇交商邮仓配一体中心,打造一批本地农产品销售展示专区,购置部分物流运输设备,建设自动分拣线1条,添置辅助分拣设备,补齐农村物流短板。
2.项目名称: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广运集团旺苍公司
投资总额度:500万元
支持方式:以奖代补
财政资金支持金额:150万元
建设周期:2022年8月至2024年5月
建设内容:在东河镇新建2500平方米的县级快递物流仓配中心1个,在木门镇、大德镇、天星镇、大两镇等4个乡镇分别建设1个综合运输服务站。
(三)农产品上行类(2个)
1.项目名称:旺苍县农产品上行综合服务中心
实施主体:四川智汇中天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总额度:500万元
支持方式:以奖代补
财政资金支持金额:150万元
建设周期: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
建设内容:新建旺苍县农产品上行综合服务中心700平方米(农产品上行工作服务区120平方米、品牌打造服务区140平方米、网红产品服务区50平方米、商贸流通数字化服务区220平方米、上行大数据服务中心120平方米、公共区域50平方米),配置相应设施设备;新增数字化服务功能,采购数字化系统2套、P8电子屏2套、办公室设备等,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农产品上行中的作用。
2.项目名称:旺苍县初级农产品商品化加工基地项目
实施主体:四川小毛驴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总额度:500万元
支持方式:以奖代补
财政资金支持金额:150万元
建设周期:2023年5月至2024年10月
建设内容:建设1000平方米的加工厂1个,包括新建初级农产品加工线1条、五谷杂粮加工线1条、农产品冷藏保鲜库,购置农产品存储、分拣、加工、包装、品控等设施设备,建设农产品直播间3个。
(四)农产品加工仓储项目(2个)
1.项目名称:川北枣林传统手工皮蛋加工基地扩建项目
实施主体:旺苍县枣竹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投资总额度:200万元
支持方式:以奖代补
财政资金支持金额:50万元
建设周期:2022年12月至2024年8月
建设内容:提升改造皮蛋加工基地1000平方米,改善生产扩能加工基地环境,配置皮蛋原料搅拌设备、皮蛋发酵设备、包裹加工设备、皮蛋晾晒设备和预冷设备等标准化生产设施,设计、制作产品包装。
2.项目名称:蔬菜仓储物流配送提升改造项目
实施主体:旺苍县丰旺农贸有限公司、旺苍县旺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投资总额度:200万元
支持方式:以奖代补
财政资金支持金额:50万元
建设周期:2022年8月至2024年8月
建设内容:在东河镇、龙凤镇、天星镇等乡镇分别建设蔬菜仓储物流中转中心1个,完善蔬菜批发供应链条,配备蔬菜运输车辆2台,在东河镇、龙凤镇分别建设蔬菜储存库1个。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商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等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商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制定月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资金保障。统筹利用好国家县域商业建设奖补资
金,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域商业建设
项目和企业发展。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相关专项资金支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县域商业设施、农产品产地流通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投入保障范围。
(三)加强宣传推广。加强县域商业建设工作宣传推广,及时总结建设经验和发展成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大力宣传推广县域商业建设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着力打造全国县域建设行动示范样板。
附件:1.旺苍县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考核表
2.旺苍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清单
3.旺苍县县域商业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1
旺苍县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考核表
专项名称 |
旺苍县县域商业建设项目 |
||||
中央主管单位 |
财政部、商务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
省级主管部门 |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
||
资金下达情况(万元) |
下达资金总额 |
1000 |
|||
其中:中央补助 |
1000 |
||||
地方资金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改造提升乡镇中心数 |
≥5 |
|
|
改造县级物流中心 |
≥1 |
|
|||
改造提升农产品上行设施或场所 |
≥3 |
|
|||
质量指标 |
制定资金使用细则 |
100% |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100% |
|
|||
县域商业水平、农村物流配送能力 |
得到提升 |
|
|||
时效指标 |
预算拨付及时性 |
10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乡村社消零 |
提高10% |
|
|
农产品网络交易额 |
提高20% |
|
|||
农村物流成本 |
下降3%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的影响 |
积极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满意度 |
≥90% |
|
|
获得项目支持的个人满意度 |
≥90% |
|
附件2
旺苍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类型 |
承办 企业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周期 |
总投资额(万元) |
已完成投资额 (万元) |
奖补 金额 (万元) |
主要建设 内容及规模 |
项目业主 及联系人 |
实现功能 |
1 |
乡镇商贸中心项目 |
新改扩建 |
旺苍县粮贸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东河镇、嘉川镇等13个乡镇 |
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 |
1000 |
|
300 |
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制定统一的建设标准、运营标准、产品标准,在东河镇、嘉川镇、普济镇、白水镇、木门镇、三江镇、张华镇、国华镇、英萃镇、五权镇、双汇镇、大德镇、盐河镇等13个乡镇分别建设1个商贸中心,并在盐河镇添置购物设施3台,打通产供销堵点,提高整体效率。 |
杨旭13508064828 |
提供商品交易、商品配送、农产品买卖等综合性商贸服务,实现乡镇商贸中心全覆盖。 |
2 |
旺苍县交商邮物流配送项目 |
新建 |
邮政旺苍分公司 |
各乡镇 |
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 |
500 |
|
150 |
支持邮政旺苍分公司进一步拓宽县级物流中心场地,打造标准化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逐步整合县域内各类物流企业,分功能新建商贸流通同城配送中心500平方米、快递进出口处理中心1000平方米、县域内电商仓储配送中心500平方米。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等设施设备和信息化管理系统,与县内的物流企业、乡村客运、商贸企业等各类主体开展市场化合作,在整合县域电商快递的基础上,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逐步实现全县物流统仓共配。在白水镇、五权镇新建乡镇交商邮仓配一体中心,打造一批本地农产品销售展示专区,购置部分物流运输设备,建设自动分拣线1条,添置辅助分拣设备,补齐农村物流短板。 |
张德文13881293272 |
整合交通、邮政、商务等物流资源,优化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降低物流成本。 |
3 |
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项目 |
新改扩建 |
广运集团旺苍公司 |
东河镇、木门镇、大德镇、天星镇、大两镇 |
2022年8月至2024年5月 |
500 |
160 |
150 |
在东河镇新建2500平方米的县级快递物流仓配中心1个,在木门镇、大德镇、天星镇、大两镇等4个乡镇分别建设1个综合运输服务站。 |
程丽 15983920925 |
以构建客运网、邮快网、物流网、旅游网、商贸网“五网一体”为核心,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增收,推进乡村振兴。 |
4 |
旺苍县农产品上行综合服务中心 |
新建 |
四川智汇中天科技有限公司 |
县城区 |
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 |
500 |
|
150 |
新建旺苍县农产品上行综合服务中心700平方米(农产品上行工作服务区120平方米、品牌打造服务区140平方米、网红产品服务区50平方米、商贸流通数字化服务区220平方米、上行大数据服务中心120平方米、公共区域50平方米),配置相应设施设备;新增数字化服务功能,采购数字化系统2套、P8电子屏2套、办公室设备等,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农产品上行的作用。 |
谢焉15608127227 |
完善农产品上行服务体系,集中销售本地农特产品。 |
5 |
旺苍县初级农产品商品化加工基地项目 |
新建 |
四川小毛驴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嘉川镇 |
2023年5月至2024年10月 |
500 |
|
150 |
建设1000平方米的加工厂1个,包括新建初级农产品加工线1条、五谷杂粮加工线1条、农产品冷藏保鲜库,购置农产品存储、分拣、加工、包装、品控等设施设备,建设农产品直播间3个。 |
侯新凡18980164500 |
对县域农产品进行精深加工,实现农产品收购、加工、销售一体化。 |
6 |
川北枣林传统手工皮蛋加工基地扩建项目 |
改扩建 |
旺苍县枣竹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张华镇 |
2022年12月至2024年8月 |
200 |
|
50 |
提升改造皮蛋加工基地1000平方米,改善生产扩能加工基地环境,配置皮蛋原料搅拌设备、皮蛋发酵设备、包裹加工设备、皮蛋晾晒设备和预冷设备等标准化生产设施,设计、制作产品包装。 |
张巍15181372001 |
对枣林皮蛋进行规模化加工销售。 |
7 |
蔬菜仓储物流配送提升改造项目 |
改扩建 |
旺苍县丰旺农贸有限公司、旺苍县旺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东河镇、龙凤镇、天星镇
|
2022年8月至2024年8月 |
200 |
|
50 |
在东河镇、龙凤镇、天星镇等乡镇分别建设蔬菜仓储物流中转中心1个,完善蔬菜批发供应链条,配备蔬菜运输车辆2台,在东河镇、龙凤镇分别建设蔬菜储存库1个。 |
何强13550974803 |
统一配送、供应、储存县域蔬菜。 |
附件3
旺苍县县域商业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关于<报送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商市建〔2023〕10号)等精神,结合县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指省级财政划拨我县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的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
第二章 资金支持方向和补助标准
第三条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和使用范围:本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三类项目,包括完善县乡村三级商贸体系、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增强农产品上行功能,不支持县级商贸服务中心、村级物流站点、村级便利店建设。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征地拆迁、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
第四条 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及规则
项目经公开征集、公示、公告等环节予以确定,专项资金采用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列入我县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7个子项目,项目资金按省财政划拨资金总额和子项目规划投资总额的30%进行分配。项目完工后,按子项目实际投资额(以中介审计报告为准)进行调整,实际投资小于规划投资的子项目,补助资金按相应比例缩减;实际投资高于规划投资额的子项目,仍按预分配的补助金额执行。
第五条 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创新引领,数字赋能。树立创新思维,围绕流通新模式、新业态,加大数字化赋能,打通信息壁垒,集合有效需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
补短优先,资源整合。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是通过建设改造提升,有针对性弥补县域流通短板。同时,整合分散的电商、邮政、供销、商贸等资源,促进有限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集合统配,降本增效。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是按照集合思路,推动消费品集采集配、物流快递统仓共配,降低消费品下沉成本和物流成本,保障群众消费品质和便捷。
服务民生,助力振兴。县域商业建设是民生工程,是为农村百姓而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服务民生摆在首要位置,将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起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真正做到利民惠民。
第三章 职责与分工
第六条 专项资金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共同监督管理。县商务局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日常监管、资金拨付和验收。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下达和绩效评估,协助项目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将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纳入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体系,并参加项目验收。
第四章 资金申报、审批和拨付
第七条 申请专项资金的承办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地在旺苍县境内;
(二)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项目形成的资金两年内不得变卖和转移,申报企业一年内无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三)符合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其他要求。
第八条 专项资金的审批和拨付。项目开工并经项目主管部门现场核查后可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30%;项目建设形象进度达到70%,并经项目主管部门现场核查或委托第三方机构阶段评估后,可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30%;项目完工后,经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初步验收合格后,可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20%;剩余资金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验收合格后,再一次性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第五章 绩效管理
第九条 获批专项资金后,在通过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内根据实施方案、项目清单、预期目标制定绩效评价指标,经市商务局审核后报省商务厅备案。
第十条 项目完成后,由项目实施单位(企业)向县商务局报送书面验收申请。由县商务局牵头,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抽派专业人员组成部门验收组,验收通过后,书面报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验收。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滞留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以及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对骗取、套取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 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及其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审核、分配、审批工作中,如存在违反规定分配资金,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该项目实施完毕后止。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如遇有关政策调整将作相应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