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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元市旺苍县黄洋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业园区D-a-01、D-a-02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及经济技术指标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02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440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黄洋镇作为旺苍县的工业大镇,工业集聚园区建设,能够提升园区综合承载能力、推动产业集聚集约发展,黄洋工业集聚园区项目建设重点打造食品、建材等工业产业集聚的特色优势工业产业园区,本项目位于黄洋镇工业园区二期、三期,企业规模较大,集聚园区地块较多,为满足项目的推动进展,需要集中连片建设。

规划修改背景

由于本项目为工业建设项目,部分地块用地性质不符合《广元市旺苍县黄洋镇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2030),本项目调整部分在控规中的用地为商业设施用地(B1)、林地(E)、河滩地(E)、公路用地(H22)及防护绿地(G2),与项目实际用地需求不符,鉴于项目将有效提升黄洋镇的工业产业园加速发展的进程,故经旺苍县县政府同意(原审批机关),最终确定由旺苍县黄洋镇人民政府组织对原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的用地性质进行调整,并编制本次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规划修改内容

本次特对《广元市旺苍县黄洋镇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2030)所属地块进行论证,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广元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21版)》等国家相关规范,论证其用地规定性条件和指导性条件(含地块用地范围、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系数、停车泊位、配套设施、交通出入口方位等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67.7217公顷;拟调整地块用地面积7.0134公顷,地块个数为2个,用地性质工业用地(M2);容积率≥0.8;建筑系数≥30%;建筑限高≤24m;绿地率≤20%。

规划论证结论

本次调整根据《广元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试行版)》中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地块与黄洋镇工业园二期、三期地块规划指标分析,确定该地块的规划指标条件。符合《广元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试行版)》等控制要求。在《广元市旺苍县黄洋镇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2030)基础上,保证了原规划结构的完整性、不涉及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充分研究工业园区近期建设与远期组团发展之间的关系;近期用地布局与远期基础设施建设;近期道路建设和远期交通发展的关系,使黄洋镇工业园区的建设发展更为有序,更为经济,更具有操作性。

用地指标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性质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

建筑系数(%)

绿地率(%)

建筑限高

(m)

配套设施用地占比

D-a-01

D-a-02

M2

工业用地

7.0134

≥0.8

≥30

≤20

≤24

≤7%

交通出入口方向:东西侧和南侧;停车泊位按现在的控制指标,在后期方案阶段很难满足,在本次调规论证中取消停车位要求;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占比≤15%。


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二)本规划依据旺苍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5次会议;

(三)公示时间: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7月2日;

(四)公示地点: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gw.gov.cn)、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项目现场;

(五)反馈意见方式:敬请利害关系人以及广大市民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建设相关事项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1.来信请寄至:旺苍县西凤巷104号,旺苍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628200

2.联系电话:0839-4315042

(六)本公示最终解释权属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