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示
编号:2023第049号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839-4222380
序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及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单元号) |
坐 落 |
面 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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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面积(㎡) |
房屋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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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刘忠贵 |
严守翠100% |
旺权字第02749号(510821102202GB01160F00010001) |
旺苍县木门镇 |
197.67 |
49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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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温仲琼 |
张跃堂100% |
旺国用(2011)0433号、旺房权证A字第00014991号 |
旺苍县东河镇红星街 |
13.21 |
6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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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