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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4-28 来源:县司法局 点击量:534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践行法治为民理念,全面提升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统一部署,即日起在全县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逐利执法”问题

1.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

2.以实现其他管理目的进行“扰民”执法,“钓鱼”执法;

3.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

4.乱罚款、滥收费。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

1.滥用自由裁量权,顶格处罚、降格处罚,超出裁量范围处罚;

2.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           

3.选择性执法,违法撤销案件,同案不同罚;             

4.监管执法衔接不畅,执法职责推诿扯皮;              

5.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

6.警务辅助人员单独执法、未按规定佩戴使用执勤执法记录仪等违规行为;

7.受理投诉不及时、超时限办理案件,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

1.“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

2.重打击、轻人权保障。

(四)执法粗暴问题

1.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                  

2.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

3.“碰瓷式”执法;                                     

4.对待群众“冷横硬推” 、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

5.随意扣押车辆、证件、财物,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

(五)执法“寻租”问题

1.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2.“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

3.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

(六)过度执法问题

1.没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擅自增设行政许可条件和材料;

2.重复检查、过度检查,擅自加重处罚;

3.擅自责令企业停工停产停业。

二、问题线索收集及受理方式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相关执法突出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投诉反映:

(一)中共旺苍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司法局法治调研督察股)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来信来函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西路,邮编:628200

反映问题邮箱:wcyfzxb@163.com

(二)旺苍县公安局

举报投诉电话:5202021、5202080

来信来函地址:旺苍县东河镇长安巷12号,邮编:628200

反映问题邮箱:723270689@qq.com

(三)旺苍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28

来信来函地址:旺苍县滨河中路430号,邮编:628200

反映问题邮箱:1736646974@qq.com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投诉举报,受理单位和部门将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的线索信息严格保密。

(二)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具体,属于本次专项整治受理举报投诉的范围。

(三)收集的问题线索,按照属地管理、归口负责原则处理。

(四)信函及电话受理截止日期:2023年10月10日。


旺苍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