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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城隍贡米专业合作社被认定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发布时间:2023-04-28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量:283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社组织名单的通知》,旺苍县城隍贡米专业合作社被授予“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称号。

近年来,我县积极争取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一是不断加强规范建设。致力于将农民合作社建成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统一的标识标牌、有完善的章程制度、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民主的社务管理、有规范的财务管理、有合理的盈余分配的“七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前,已指导46个农民合作社办成为“七有”型合作社。二是逐步充实辅导队伍。结合全县“两项改革”工作,重点推进新型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辅导员政策水平和指导服务能力。目前,已有农民合作社辅导员301人。三是扎实推进日常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持续开展对农民合作社日常监管,准确把握全县农民合作社的层次分布和运行状态。四是持续推动示范创建。目前,全县已成功创建国家级示范社7家、省级示范社19家、市级示范社27家、县级示范社72家。(农业农村局 莫丹 邓政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