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旺苍县“一网通办”三年行动任务清单的通知
旺府办发〔2023〕7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旺苍县“一网通办”三年行动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满足企业和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一网通办”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2〕64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一网通办”三年行动任务清单的通知》(广府办发〔2022〕73号)要求,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旺苍县“一网通办”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保障。县政府办负责做好全县“一网通办”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加强对本地区“一网通办”工作的会商调度和统筹协调,确保整体工作高效推进。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做好“一网通办”日常工作,细化任务分工,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县级有关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本系统“一网通办”工作,明确牵头领导、具体工作人员,专题负责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强运维保障。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一网通办”相关经费保障,加大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力度,强化“一网通办”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和培养网上政务服务人才,切实打造专业、高效的运营保障队伍。要加强政务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分级做好系统建设运营和网络数据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防护体系。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办事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引导企业群众“网上办”“掌上办”“一件事一次办”,及时梳理总结本地、本系统、本行业富有特色的典型案例,多渠道报道“一网通办”经验做法,积极推广改革成效。
四、加强考评督促。县政府办、县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考评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加强本系统、本行业“一网通办”工作考核。县行政审批局要持续完善“一网通办”工作考评体系,进一步加强日常考核和实时监测督导,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旺苍县“一网通办”三年行动任务清单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附件:
旺苍县“一网通办”三年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
项目 |
事项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全面提升“一网通办”业务支撑能力 |
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 |
2023年6月底前,根据国家、省、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梳理发布我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同步配置优化情形项。2023年底前,全覆盖完成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事项情形化改造,推行“二维码”电子办事指南,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码上知”。2024年底前,基本形成事项运行图谱和实施要素一览表,实现服务流程“一图尽知”、监管责任“一表尽览”。 |
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2 |
健全事项动态管理机制 |
2023年6月底前,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监测和更新机制,推动线上线下办事指南数据同源、标准统一。2024年底前,建立事项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动态变化,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更新,确保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投资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等同类事项主要要素一致。 |
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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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 |
2023年6月底前,形成即办事项清单、一站式办事项清单、转外办事项清单,规范事项办理指南,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制定转外环节办理规范指南,优化转外服务,实现现场勘验、组织听证、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转外环节办理流程、办理时间的规范化管理。 |
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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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技术支撑能力 |
探索便民服务类事项规范化管理 |
2023年底前,根据省、市发布的便民服务事项清单,推进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养老服务、社会服务、市政公共服务等事项规范化管理,探索将相关便民服务应用接入“天府通办”旺苍分站点,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事项的规范化管理,明确服务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完善评价和监管机制。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5 |
探索主动行使行政权力类事项规范化管理 |
2023年底前,推动主动行使行政权力类事项办事指南标准化,规范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办理流程、自由裁量权、简易程序等要素;推动运行在线化、文书数据化、过程痕迹化;升级完善相关业务系统,逐步实现网上扣分、网上听证、网上举证、网上缴纳罚款。 |
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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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
2023年底前,统一网上办事入口,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和政务服务“好差评”线上线下评价渠道全覆盖;推动“好差评”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建立健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差评”问题分析和日常监测反馈机制。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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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统筹 |
积极推进自建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业务办理全过程留痕、全流程监管。各行业部门应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政务服务相关工作,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政务服务相关业务系统。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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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推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综合受理、协同办理 |
梳理我县政务服务事项,提炼地方特色亮点,2024年底前,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窗口线上线下规范运行,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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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数据支撑能力 |
提升“天府通办”旺苍分站点多端协同能力 |
健全“天府通办”移动服务矩阵,2023年底前建成“天府通办”旺苍分站点,积极打造本地特色服务应用。推动县级自建政务服务小程序、APP等应用在“天府通办”、自助终端等多渠道同源发布、统一管理。2024年底前,基于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服务,持续完善“一企一档”“一人一档”。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10 |
打造旺苍12345智能“总客服” |
强化12345热线平台数智化能力建设,积极创新管理运行模式,逐步建立完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119、120等紧急热线以及水电气等公共服务热线的协调联动机制。 |
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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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构建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枢纽 |
2023年6月底前,依托广元市数据共享开放系统,构建全县统一的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共享体系,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数据互联互通,建立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供需对接机制,整合归并部门政务数据交换通道,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实现有效流通、高效配置和安全共享。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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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推动政务服务数据有效汇聚 |
完成“一件事一次办”等重点领域数据共享需求梳理,编制发布新版共享责任清单,基本实现教育医疗、住房保障、文旅交通等重点行业数据共享;强化政务服务数据融合和业务协同应用,为“一件事一次办”“一证一照办”“智能审批”等场景应用提供良好数据支撑;夯实核心数据基础底座;聚焦城市治理、环境保护、交通出行、食品安全、金融服务等应用场景,实现高性能、高可用的大数据分析和共享能力。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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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加强政务服务数据规范管理 |
2023年底前,推动全县政务数据统筹管理,提高政务数据支撑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体系,健全数据返回机制,实现数据向部门和地方回流;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理机制,完善数据治理标准规范,制定数据分类分级标准,有效提升数据治理水平和管理水平。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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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全面提升“一网通办”要素电子化支撑能力 |
做好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工作 |
加快电子证照归集共享,有序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和管理。办件结果为证照的同步生成电子证照并加盖电子印章,新增办件电子证照生产率、签章率均达100%。2023年底前,基本实现电子证照“免提交”,加强身份证、营业执照、驾驶证等电子证照的亮证应用。2024年底前,以身份证、营业执照等为信任源点,全面关联常用电子证照,实现所有电子证照“免提交”。2025年前,电子证照应用拓展到合同签订、人员招聘、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场景和领域。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15 |
提升电子印章支撑保障能力 |
2023年6月底前,实现电子印章签章率100%。2023年底前,实现政府侧电子材料、电子证照等全面加盖电子印章,探索为企业免费提供电子印章服务和新办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2024年底前,推动法人和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的免费发放,基本实现各类主体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的社会侧应用。2025年底前,推动社会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与全国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共享互认,实现跨区域、跨行业验章验签。 |
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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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积极推进其他电子要素应用 |
探索推动电子材料、电子档案、电子合同、电子证明在政务服务和相关社会领域汇聚和应用。2023年6月底前,梳理发布高频电子证明清单,实现电子材料智能匹配办事申请材料,探索电子证明在劳务服务和中介服务等方面的应用,推动“电子证明超市”建设,实现电子证明“一地出具、全域通用”。2024年底前,实现审批全过程数据和材料电子化归档。 |
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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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服务创新能力 |
简单事项“极简办” |
推进智能化审批“秒批秒办”“一证一照办”“零材料办”,进一步减材料、减时间、减环节、减跑动。2023年6月底前,实现50个以上事项“秒批秒办”,50个以上事项“一证一照办”。2023年底前,实现100个以上事项“秒批秒办”,100个以上事项“一证一照办”,50个以上事项“零材料办”。2024年底前,基本实现所有简单事项“秒批秒办”“零材料办”。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18 |
复杂事项“集成办” |
2023年6月底前,实现13个国家重点“一件事”、省下发“一件事”线上线下融合办理。2024年底前,推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多级联审”,实现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的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 |
县级有关部门 |
县级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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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便民事项“就近办” |
聚焦公共教育、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等便民服务高频事项,推动群众必须线下办理的事项可到实际居住地“就近办理”“一地办结”。2023年底前,实现50个以上“省内通办”事项“就近可办”。2024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省内通办”事项“就近可办”。探索建设智慧化政务服务小屋,依托邮政、银行营业网点等设立基层帮办代办点,提供自助终端办理、快递上门收件、代为核验和办事结果送达等服务,逐步形成“15分钟政务服务圈”。 |
县政府办 |
县行政审批局、邮政旺苍分公司、县级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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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高频事项“掌上办” |
加大年检审核、医保异地备案、公积金缴存等移动端应用开发力度,实现高频便民事项“掌上办”。2023年底前,医疗就诊、公共交通、水电气等100个以上事项入驻“天府通办”移动端,实现“掌上办”。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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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全面推进“一网通办”重点示范工程 |
特色事项“跨省办” |
围绕企业异地投资兴业、流动人口异地就医就学落户等跨省高频事项,推动区域性特色事项“跨省通办”。及时完成“川渝通办”三批事项认领和发布,实现“川渝通办”事项全部落地可办,川渝电子证照互认共享。 |
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22 |
惠企纾困“精准办” |
2023年6月底前,分类梳理编制免申即享类、即申即享类、综合评审类惠企政策事项清单,实时通过线上线下公开发布;建成惠企政策兑现专区,实现事项清单统一发布、政策咨询统一回复、企业申请统一受理、惠企资金统一支付。2023年底前,建成惠企政策“查、办、送、评”一体化系统,推动惠企政策“一网”通查、“一键”匹配、“一秒”推送、“一站”服务。 |
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局、县民营经济发展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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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实施投资建设项目审批融合提升工程 |
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推广应用四川省项目审批管理信息系统,汇集项目全过程信息。依托投资建设项目在线审批体系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子系统,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策划、审批、技术审查等“一网通办、一网通管”。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 |
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气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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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提升工程 |
完善网上中介超市管理办法和中介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发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持续推进中介服务“网上选取、网上运行、网上监督”。2024年底前,探索“网上中介超市”在电子担保、招标代理、小额工程施工比选等领域的应用。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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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实施科技教育“一网通办”能力提升工程 |
2023年6月底前,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入驻政务大厅,依托市级科技信息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网上登记、网上办理、网上公布”。2023年底前,实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C类)的审批流程和办事指南制定。2024年底前,科技资源共建共享共用。 |
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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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实施公安警务“一网通办”提升工程 |
2023年6月底前,推动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驾驶证等电子证照在景点旅游、车站购票、交通核验、学校入学等场景实行电子化应用,实现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和监管“全程网办”。2023年底前,实现非机动车登记上牌网上“一站式”。优化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
县公安局 |
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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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全面推进“一网通办”重点示范工程 |
实施民政退役军人“一网通办”提升工程 |
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采集,精准化识别贫困对象。2023年底前,婚姻登记“市内通办”。2024年底前,所有具备条件的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相关信息查验、优待项目线上线下服务有效衔接。 |
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28 |
实施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工程 |
2023年6月底前,社会保障卡申领联办、实体和电子社会保障卡同步申领。2023年底前,全县公立医院挂号窗口经办社会保障卡“密码重置”业务,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网点综合窗口受理“一卡通”办理。2024年底前,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群众在交通出行、就医挂号、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享受“同城待遇”。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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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实现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
2023年6月底前,不动产登记“商品房分户”“二手房过户”“夫妻财产约定过户”3个高频事项网上申请办理。2023年底前,部署应用“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平台。2024年底前,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线上服务能力的提升,实现业务总量70%的高频事项网上可办。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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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实施住房保障“一网通办”提升工程 |
2023年6月底前,实现住房计划管理、保障对象管理、房源管理、配给管理、合同管理在线申请、审批和监管。2024年底前,实现房屋交易、网签备案、住房租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等关键业务“一网协同”。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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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实施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一卡通”工程 |
优化完善惠民惠农“一卡通”信息系统功能。2023年底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发放“一卡通”。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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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一网通办”重点示范工程 |
实施医疗健康“一网通办”提升工程 |
依据全市医保一体化大数据平台,2023年6月底前,推进生育医疗费用支付线上申请;2023年底前,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报销线上办理;2024年底前,医保电子凭证在试点医院挂号、就诊、支付、取药全流程“一码通用”。加快电子健康卡应用。2025年5月底前,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扫码就医”、重庆二级甲等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
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33 |
实施办税缴费“一网通办”提升工程 |
2023年6月底前,实现“新办企业”“银税互动”“注销前置事项”等套餐式服务。2023年底前,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重点对象高频或简易办税缴费功能集成。2024年底前,税费征缴、查询和开具完税缴费证明等业务接入“天府通办”,实现税费业务“掌上办”。 |
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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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实施企业登记全生命周期“一网通办”提升工程 |
2023年底前,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实现“一照通”。2024年底前,完善与企业沟通服务机制,实现“一企一画像”。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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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实施“互联网 +监管”提升工程 |
2023年6月底前,依托省一体化平台,补充完善“互联网+监管”事项名称,行政许可事项与监管事项对应匹配,完成“互联网+监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实现监管数据归集共享。2024年底前,“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全量汇聚存量数据,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与监管事项清单的有效衔接;打造“互联网+监管”应用场景。 |
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