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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切实保障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益
发布时间:2023-04-23 来源:县民政局 点击量:493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采取“资金+服务”的救助模式,严格执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按时足额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按照社会散居孤儿1200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1600/人/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00元/人/月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均按月打卡发放。

二是强化动态管理。采取“全面入户排查+实时信息比对+主动帮助申请”的办法,指导旺苍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逐村逐户开展摸底排查,加强与司法、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信息共享,对符合条件的主动帮助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实现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对符合保障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做到及时审核、审批,应救尽救。截至目前,全县共有77名孤儿和18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三是强化日常探访。联合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对263名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开展监护指导进行日常探访,详细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学习情况、家庭情况、生活情况等,并指导监护人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及履行养育监护协议,确保全县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健康成长。(张凌霞)